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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伊拉克延长贸易协定 两国代表在巴格达签订协议发表谈判公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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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3-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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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中国伊拉克延长贸易协定
两国代表在巴格达签订协议发表谈判公报
新华社十二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伊拉克共和国关于延长两国在一九六○年五月签订的贸易协定的协议,十日在伊拉克首都巴格达签字。双方为此发表了两国贸易谈判的联合公报。联合公报全文如下:
1、为了再次延长一九六○年五月二十五日在北京签订并于一九六二年十二月十七日期满的贸易协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巴格达大使馆商务参赞李新农先生为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贸易代表团和以伊拉克商业司司长哈菲兹·托克马希博士为首的伊拉克共和国政府贸易代表团于一九六二年十月在巴格达举行了友好谈判。
2、贸易谈判是在友好和相互谅解的气氛中进行的,双方代表团满意地回顾了在前一协定执行年度中,两国贸易有显著的发展。双方并就今后进一步发展基于平等、互利和进出口值平衡原则的目前贸易关系的方法坦率地交换了意见。双方认为目前与两国友好关系相一致的贸易关系正获得发展,今后应继续加强。在此种精神下,中国将尽力促进和增加伊拉克商品的进口;伊拉克也将尽力促进和增加中国商品的进口。
3、会谈完满结束,并达成将一九六○年的贸易协定再延长一年的协议。双方认为这标志着两国经济、贸易关系的巩固与发展,并增进了两国政府和人民间的友谊。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伊拉克共和国政府贸易协定,中国将向伊拉克出口各种商品包括工业设备、电器器材、丝棉织品、钢材、木材及其他商品;伊拉克将向中国出口椰枣、原油、石油产品、羊毛及其他产品。
5、本协议由中国驻伊拉克特命全权大使张伟烈阁下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商业部长纳齐姆·扎哈维阁下代表伊拉克共和国政府于一九六三年一月十日签字。
据新华社巴格达十日电中国驻伊拉克大使张伟烈和伊拉克商业部长纳齐姆·扎哈维十日晚上在这里签署了关于延长中国和伊拉克之间在一九六○年缔结的贸易协定的协议。
伊拉克商业部长扎哈维在签字仪式上发表讲话说,“我们两个友好国家之间的贸易关系正在日益增进和加强。伴随着伊拉克和中国之间的贸易关系的,是伊拉克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之间的政治关系,即两国都力求保卫世界和平。”
他指出,伊拉克同中国一起进行着反对帝国主义的斗争。清除帝国主义是人民走向自由、尊严和独立的道路。
这位部长说,“伊拉克共和国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之间的贸易关系采取了平等互利的原则,并根据这一原则行事,因此这种关系正在不断取得进展。我们始终认为,人民中国始终不渝地努力同我们进行互利的交往。”
张伟烈大使在仪式上讲话说,在过去一年中,中国同伊拉克之间的经济和贸易关系有了新的进展。这标志着我们两国在反对帝国主义、建设自己的国家、不断巩固和加强两国之间的友好关系的共同斗争中的互相支持。这是完全符合我们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的。”
张伟烈说,“这一协议的签署将进一步加深我们两国人民之间的友谊,并进一步加强中国和伊拉克之间的贸易关系,从而对我们两国的建设事业、促进亚非国家之间的团结以及反对帝国主义和保卫世界和平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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