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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美蒋特务机关破坏活动的又一沉重打击 广东判处十五名美蒋派遣特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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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3-01-13
第1版()
专栏:

对美蒋特务机关破坏活动的又一沉重打击
广东判处十五名美蒋派遣特务
新华社广州十二日电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广东省中山、宝安、惠阳、海丰、曲江、郁南、英德、新兴、陆丰等县人民法院,最近依法对五名罪大恶极的阴谋进行爆破、纵火等破坏活动的美蒋派遣特务分子判处死刑,对另外十名分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徒刑和宽大处理。我司法机关严正的判处,是对美蒋特务机关的破坏活动又一次沉重的打击。
这十五名特务分子都是在美帝国主义的支持和策划下,由台湾蒋介石匪帮“国防部情报局”、“国民党中央委员会第二组”、“国防部特种军事情报室”等特务机关从香港、澳门派遣潜入广东省内地的,特务机关指示他们的任务是阴谋进行爆破、纵火、散发反动传单、杀害干部和群众等反革命破坏活动。但是,他们的阴谋尚未得逞,就被人民群众协助公安机关迅速破获,其中十三名特务分子被抓住,另有两名潜入后向人民政府自首,获得宽大处理。
被判处死刑的五名特务分子,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已经在十一日在广州市和中山、宝安、惠阳、海丰等县分别执行。他们是:
叶秀:原住香港九龙新界元朗油田大园二十三号,一九六二年十一月十三日经特务分子张鹏(在九龙新界联和圩和丰街十六号天金堂药房挂照冒充跌打医生)、张满(在联和圩开设赌馆)介绍参加特务组织,接受特务训练,于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在特务分子林安的护送下,由香港吉澳岛潜入宝安县三洲田,企图爆炸广州到深圳铁路和樟木头人民会堂、粮食加工厂。这个特务分子潜入后,当即被我边防公安部队捕获,并缴获八磅硝化棉炸药等罪证。
周珍光:原住澳门沙梨头六号东亚雪厂。一九六二年十一月间经逃亡反革命分子周旺(住澳门黑沙环木屋区)介绍参加特务组织,接受特务训练,同年十二月十九日从澳门潜入中山县麻子冲,企图爆炸中山县麻子冲至锚山的公路桥梁和白藤水产收购站。周犯未及动手,就被群众发觉,当即报告公安机关将他捕获,捕获时缴获硝化棉炸药八磅、定时爆破器三个、雷管三支、手枪一支等罪证。
何万胜:住香港九龙大角咀橡树街J座大厦八楼,一九六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由特务分子吴志明、杨辉结(住香港九龙元洲街元洲大厦七楼一号)介绍,在香港九龙旺角福全街五十六号大角咀公寓二二七号房参加特务组织,同年十二月十日潜入广州市,阴谋前往中山县爆炸小榄米步桥。这个特务分子正在进行阴谋活动时,当场被群众捉住,并缴获硝化棉炸药八磅半、定时爆破器两个等罪证。
黄本:原住香港北角英皇道一百四十五号远生金属制品厂。一九六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经逃亡反革命分子林仕伟介绍参加特务组织后,在林仕伟家中(香港九龙新界大埔圩“林宅”)接受特务训练。于同年十二月九日潜入惠阳县大洲公社,企图爆炸稔山到吉隆之间的公路桥梁,被我公安机关和海防民兵发现捕获,缴获装在猪油罐头和香烟盒内的硝化棉炸药三磅及雷管、雷管腐蚀剂各二支等罪证。
陈岳南:一九六二年七月间由特务分子程棉(化名张剑明,住香港九龙红磡)介绍参加特务组织,接受程棉交给的装在台湾凤梨罐头内的硝化棉炸药二磅半,于同年十二月十二日潜入海丰县,企图爆炸鲘门公社水产站,为我海防民兵捕获。
有三名特务分子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强迫劳动,以观后效,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他们是:
曾相:原住香港九龙福佬村道二十一号,一九六二年九月由特务分子程棉介绍参加特务组织,今年一月二日潜来广东省海丰县,企图到鲘门、汕尾等地进行爆破活动,被我当地民兵发现,报告公安机关捕获。
黄忠元:系被判处死刑的罪犯何万胜的同案犯。原住香港九龙大角咀橡树街J座大厦二楼,一九六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他同何犯一起由特务分子吴志明、杨辉结介绍参加特务组织,于同年十二月十日与何犯同时潜入广州市,阴谋前往中山县爆炸小榄米步桥。群众发现了这个特务分子的阴谋活动,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将他捕获。
李铿:原住香港九龙新界南丫岛榕树湾哥塱村木屋,一九六一年七月间经特务分子黄安介绍参加特务组织,一九六二年十月十三日潜入广州市,阴谋纵火烧毁广州市大中南木器生产社,散发和张贴反动传单,被我公安机关捕获。
有五名特务分子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他们是:
陈伯超:原住香港九龙上海街六七一号二楼,一九六二年三月经逃亡反革命分子谭志同(香港文化社编辑)介绍参加特务组织,同年九月十八日潜来曲江县,企图倾复列车,纵火焚烧乌石竹器厂。为我捕获后,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康有:原住香港九龙砵兰街一九六号二楼,一九六二年四月间经特务分子谢志雄(住香港九龙石硖尾座三十四号二楼)介绍参加特务组织,同年八月十八日潜入郁南县,企图破坏公共汽车,纵火烧山林和散发反动传单,为我捕获后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九年。
李宏光:原住香港九龙沙田白田村十五号木屋,一九六二年三月经特务分子杨保介绍参加特务组织,同年十一月十二日,在香港九龙新界元朗白田路均生隆杨保家中接受特务组织交付的任务后潜入广东内地,企图到英德、清远等地进行爆破、纵火、散发反动传单等反革命活动,为我捕获后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黄衡:系被判处死刑的特务分子叶秀的同案犯,原住香港九龙新界荃湾石围角木屋。一九六二年十一月十三日他经特务分子张鹏、张满介绍参加特务组织,于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和罪犯叶秀一起由香港吉澳岛潜入宝安县三洲田,企图爆炸广深铁路和樟木头人民会堂、粮食加工厂。他和特务分子叶秀同时被我公安机关捕获,他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黎庆:原住香港九龙石硖尾A座三十九号二楼,一九六二年二月由特务分子谭明介绍参加特务组织,同年八月九日潜来新兴县,企图纵火烧毁新兴县丽声戏院和粮食仓库,破坏公路桥梁,为我捕获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潜入后向人民政府自首,受到免予刑事处分宽大处理的两名特务分子是:
杨科堂:原住香港九龙福荣街十八号,一九六二年十月由特务分子吴志明、杨辉结介绍参加特务组织,于同年十二月十八日潜入广州市,企图爆炸广州车站和顺德县容奇至桂洲的公路桥梁。他潜入后,在我人民政府政策的感召下,不愿再为特务机关卖命,经居民杨朝堂规劝,向人民政府自首,并检举了为他运送炸药的特务分子梁金财。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他免予刑事处分。
刘三:原住香港九龙石硖尾B座二一七号地下,一九六二年四月间经特务分子黄永辉(住香港九龙油麻地新填地街二二五号七楼)介绍参加特务组织,同年八月二十八日潜入陆丰县,企图进行爆炸、纵火、散发反动传单等反革命活动。他在当地居民刘远等人的规劝下,向人民政府自首,陆丰县人民法院决定免予刑事处分。
一月十一日,广州、中山、宝安、惠阳、海丰等地人民法院分别举行宣判大会,宣布了对上述美蒋特务分子的判处。广州市五千多人参加宣判大会,广州市市长曾生在会上讲了话。他指出,人民法院对这些特务分子的判处,是对美蒋特务机关的破坏活动又一次沉重的打击。但是,美帝国主义和蒋介石匪帮是不会甘心的,他们一定还要继续捣乱。最近美蒋特务机关又在利用香港和澳门对我进行新的破坏活动,他们搜罗、训练了一批爆炸凶手,并且把大批烈性炸药、爆破器材和烈性毒药从台湾运到香港、澳门积极准备对广东地区继续进行爆炸破坏和暗害活动。曾生说,美蒋特务机关不断地从香港和澳门派遣特务来对我进行反革命破坏活动,是一件值得我们密切注意的事情。他号召大家继续保持高度警惕,随时准备给敌人以更坚决有力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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