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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冬季贷款的意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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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6-10-20
第2版()
专栏:

  对冬季贷款的意见
申法彰
根据以往经验,今冬的贷款工作,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在时间上:“要早贷到群众手里,防止过晚误事。如去年冬季生产已过,还有群众未得到贷款。也有因收到贷款迟,便把贷款的用途转移了,以致贷款起不了应有的作用。其次收贷款要合乎群众的季节需要,根据季节需要,决定收款时间。如十二月纺织、合作……等正在需用贷款,而我们收贷款,这样和群众的实际需要会脱节。因此,在收款的时间和数目上要灵活,适应农村群众分散和贫苦农民的特点。最好不规定死时间,“到期必收,不到期不收”的办法。群众反映:“有钱交,人家不要,不是浪费,便做了其他用项。没钱要,就得贱卖东西。”因此,应“整贷零收,按日计息,随收随贷”。今春襄垣用这种办法,三十五天即收回二百零七万元贷款,群众还感到很好。
二、在用途上要结合生产计划和各种工作。有重点的从组织群众生产中发放贷款,掌握用途,防止自上而下的单纯发放,突击放完,即万事大吉。因此,群众便拿上贷款,不是大吃二喝,便是投机取巧。今春和昔,从深入组织生产中,根据生产中实际困难发放贷款,结合群众资本组织铁匠炉,合伙买牲口,解决了农具和畜力困难,保证了农贷的正当用途。
三、在手续上要力求简便。多宣传,多解释,使干部群众都了解,如某村群众说:“不贷吧,不能生产。贷吧!手续总是搞不通。”结果常常因手续问题一误再误,大大影响了贷款的作用。
四、在检查与总结上要抓紧,应和放贷收款结合起来;如某县十三区春耕完了,春耕贷款还在区上妥为保存着。某县六区贷了二十二万元,就给区联社贷十八万元。理由是群众不贷,只得自己贷,不能白出利息。问题发现后,即已过时,也就马马虎虎算了。其次是没有很好的总结与交流经验,所以一错再错的就轻轻放过去了。经常是“陈病复发,张口长叹。”因此,今年四者应结合起来进行,及时检查总结,及时交流经验,纠正缺点。
五、注意干部调动。区建设助理员和村生产委员兼民行业务员,手续必须搞清,调动时要做交代。今春有些地区因干部调走,银行同志下去收款时不用说算利息,就连贷款户都找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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