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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次通知印度我国决定派船接回难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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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3-01-20
第1版()
专栏:

我再次通知印度我国决定派船接回难侨
绝不容许印度以任何借口剥夺中国大使馆的护侨权利;坚决反对印度以任何借口剥夺华侨返回祖国的权利。印度政府公然引用蒋帮分子的反华言论为它迫害华侨作辩解,这不能不引起我国政府和人民的极大愤慨和严重注视
新华社十九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副部长耿飚在一月十九日召见了印度驻华大使馆临时代办塔达尼,把中国外交部的一件照会交给他。照会全文如下:印度驻华大使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向印度驻华大使馆致意,并且就印度外交部一九六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来照,申述如下:
(一)印度政府在来照中不得不承认它把大批华侨关进集中营以及广大华侨因遭受迫害而受到困苦这一事实,但对中国政府一九六二年十二月十八日照会中所提出的一个重要问题,即要求印度政府对中国政府派船前往印度接运难侨回国给予应有的合作和必要的便利一点,竟然只字未提,避不答复。这不能不令人怀疑印度政府是有意阻挠中国政府派船接回受难华侨。
(二)来照再一次用所谓中国“入侵”的谰言来为印度政府迫害华侨的罪责进行抵赖。举世尽知,正是印度军队侵占大片中国领土,进行越来越严重的武装挑衅,也正是在尼赫鲁总理宣布了把中国人“清除掉”的命令之后,印度军队于一九六二年十月二十日发动了大规模的进攻。而中国边防部队则只是在印度多次猖狂进攻和遭到严重伤亡的情况下,忍无可忍,退无可退,才进行了自卫还击的。印度政府已经用诬蔑中国侵略的办法干了许多无理的事情,现在又采用这一手法来抵赖它对华侨进行的残暴迫害。这是枉费心机的。
(三)印度政府在来照中对它拘禁大批华侨一事,除了重弹已为中国政府驳斥过的所谓“由于安全考虑”、“主权范围”、被拘禁华侨受到“适当的照顾”、“符合一九四九年日内瓦公约”和“没有违反国际法”等陈词滥调外,对于中国政府在一九六二年十二月十八日照会中提出的要求印度政府提供被捕华侨的人数、名单和关押地点,以及为中国大使馆派人探视被捕华侨提供便利等这样一些具体的问题,也是避而不答。中国政府再一次向印度政府指出,在中印两国保持正常外交关系的情况下,中国大使馆行使它的护侨权利是国际法准则所公认的。中国政府绝不容许印度政府以任何借口剥夺这一权利。印度政府至今不提供被捕华侨的情况,不准大使馆派人去探视,只能说明印度政府害怕它虐待被拘禁华侨的真相公诸于世而已。
(四)印度政府在理屈词穷的情况下,在来照中还利用它所包庇的蒋帮特务分子,用所谓“华侨协会”的名义,冒充代表华侨所发表的反华言论来为其迫害华侨进行辩解。过去,印度政府曾一再抵赖蒋帮分子在印度领土上进行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活动,是得到它的纵容和支持的;现在,印度政府却公然在官方的照会中引用蒋帮分子制造的所谓“华侨协会”发表的反华言论来为它迫害华侨作辩解,这不能不引起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的极大愤慨和严重注视。
(五)印度政府在来照中一面说对华侨回国准备给予必要的便利,但同时又提到对被捕华侨要进行“复查”,要继续拘留所谓“严重威胁国家安全的人”,又说什么离境的便利“限于给予那些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所发的护照”的人。这显然是印度政府为了无限期地拘禁华侨在制造借口。印度政府清楚地知道,中国政府并没有对旅印华侨进行过普遍登记和普遍发护照。因此,许多华侨并未领得中国护照,但他们并没有因此而改变他们的华侨身份。印度政府对此也从未提出过异议。因此,印度政府的上述说法,又一次暴露了它蓄意扣留大批华侨作为人质,以便向中国政府进行讹诈。中国政府坚决反对印度政府以任何借口剥夺华侨返回祖国的权利。
(六)中国政府注意到了印度政府将准许回国华侨带回他们变卖任何财产所取得的款项。但是,实际上直到目前,华侨的财产仍被冻结不准变卖。最近,马哈拉斯特拉邦政府还公然下令征用华侨的财产。印度政府如有诚意,就应该立即停止这种完全违反国际法的行为。同印度迫害华侨的作法形成强烈对照的是,在华印侨一直享受与其他国家侨民相同的待遇,他们的正当权益和财产一直得到保护,他们过去和现在也一直得到携带财产离境的便利。
(七)中国政府再次郑重通知印度政府,为了援救遭受迫害的华侨,特别是被印度政府拘禁在集中营遭受虐待的华侨,中国政府决定派船前往印度接运他们回国。为此,中国政府已经指示中国驻印度大使馆与印度外交部商谈有关派船接侨的具体事项(如提供被拘禁华侨的名单、安排中国使馆人员探视和华侨离境及携带财产的手续、中国船只进出印度港口的具体安排等等),希望印度政府对中国政府这一合理要求尽快给予明确的答复。
顺致最崇高的敬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一九六三年一月十九日于北京
附:印度外交部一九六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给中国驻印度大使馆的照会新德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馆:
一、外交部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馆致意,并谨提及中国政府一九六二年十二月十八日的来照。
二、关于拘禁华侨的详细的事实背景,已经在外交部一九六二年十二月十三日的照会中提供了。正是中国对印度的经过周密计划的入侵,才导致有必要拘禁居住在边境地区的中国侨民。只是在一九六二年十月二十日中国在印度边境东段和西段发动大规模进攻之后,印度政府为了国家安全的更大的利益才勉强采取了这个行动。情况发展的始末清楚地确证了中国所谓“印度政府大规模迫害华侨是经过周密计划的”这个说法的荒谬性。事实上,谈到冷酷的蓄意筹划和有意的侵略行动,这完全是中国方面的做法。
三、由于一九六二年十月二十日中国对印度发动大规模进攻所引起的紧急状态而被合法拘禁的中国人中,大部分是来自印度的边境敏感地区,为了国家安全的利益不得不把他们迁出那些地区。印度政府采取这个行动完全是在它的主权范围之内,在这方面并没有违反国际法。中国来照说:“未被拘禁的华侨……失去工作,商店无法营业,财产遭到冻结。”这是极端夸大之词。但无论如何,他们所可能遭受到的任何困苦都显然是中国政府的恣意侵略行动所造成的。
四、印度没有同中国人民发生争吵,它只是反对中国政府的侵略的和帝国主义的活动。正如印度总理最近所说:“我们对中国人民本身并没有恶感,中国政府做了一些坏事,进攻了我们的国家。……我们必须同侵略者作战,但违反某些基本原则将是错误的。我们期待着重新恢复同中国人民的友好关系的时刻。”
正是由于他们赞赏印度政府和人民的这种基本态度,因此代表华侨社会(他们大部分在加尔各答)的印度华侨协会在一九六二年十月二十日中国发动大规模进攻以后不久自动地写信给印度总理,毫不含糊地宣布他们声援印度人民。
五、印度政府由于安全考虑而被迫拘留的华侨,正受到适当的照顾。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正式派驻印度的代表也已访问了营地,并且对所作的安排表示完全满意。为了让中国政府了解,可以强调指出,给予这些被拘留者的便利是完全符合一九四九年日内瓦公约所规定的规格的,而中国是该公约的签字国之一。
六、对于这些被拘留的中国人的案子正不时地进行着复查。只有那些严重威胁国家安全的人才会继续受到拘留。对于自愿返回中国的旅印华侨,印度政府也准备给予必要的便利。这些便利首先将限于给予那些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所发的护照而且不牵涉在未决的刑事或民事案件中的人。这些将要回国的华侨将获准根据印度现行有关法令把变卖他们的任何财产所得的款项携带回国。印度政府设想,对于愿意返回印度的旅华印侨,公安委员会将在互惠的基础上给予类似的遣返便利。
顺致最崇高的敬意。
一九六二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
于新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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