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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规定必须合理生产发展才有前途 安平黄城纸厂赔了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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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1-01
第3版()
专栏:

  工资规定必须合理生产发展才有前途
 安平黄城纸厂赔了钱
【冀中讯】安平黄城纸厂是某机关和安平推进社共同经营起来的。自从去年八月以来,没有赚钱。没有赚钱的原因,除了经营管理的不当外,规定工资的不合理,也是一个主要问题:
(一)工资规定上,存在着平均主义偏向,工人和工人之间,不分技术好坏,只按工作上的不同性质划分工资等级。凡抄纸工人二百一十斤米,洗麻工人二百斤米,晒纸工人一百九十斤米,学徒和正式工人的工资差不多,学徒一年多的翟常治,一月挣米一百六十斤,只比晒纸工人少三十斤。因此一般工人生产情绪不高,常浪费原料,使成品质量降低。今后应当根据工人的技术、劳动效率等条件来评定工资,启发工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学徒在学习期间,工资也应适当减少,来减低生产成本。
(二)超件累进工资制规定的米数过高,他们除了原定工资以外,并规定了超件奖励办法:每天每个工人抄四百张纸为标准,如果多抄五十张就多给米五斤;多抄一百张就奖励十斤米,累进二斤;多抄一百五十张,奖励十五斤米,累进四斤;多抄二百张,奖米二十斤,再累进八斤。这种累进办法,计算起来比原来成本还高,在夏天抄到六百张是平常产量(能抄七百张),这样多抄的二百张,须有二十八斤米的开支,每百张就合十四斤。可是标准产量四百张的开支,每百张只合米十三斤十二两(不算原料),假如多抄了成本还要提高。抄到六百张的最后五十张,合米十三斤,奖励和累进数比原产量开支相差一倍。这种办法,实际是不合理的工资制度,今后应当研究改正。(李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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