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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主席的好战士——雷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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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3-02-07
第2版()
专栏:

毛主席的好战士——雷锋
本报记者 甄为民 佟希文 雷润明
每个人每时每刻都在写自己的历史。每个共产党员和共青团员都应好好的想一想,怎样来写自己的历史。……我要永远保持自己历史鲜红的颜色。 ——摘自雷锋日记
在沈阳,在辽宁的每个城市,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部队每个连队里,人们都在谈论着一个普通战士的名字——雷锋。这位被誉为毛主席的好战士、无产阶级革命战士的解放军某部班长,正当生命火花四射的时刻,竟与世永诀了。他的整个生命还不到二十二年,可是,他却给人们留下了一部鲜红鲜红的历史。
雷锋——这个贫苦农民的儿子,从小生活在非人的极端贫困和饥饿里,直到解放,他才第一次感到人间的温暖。党从死亡中救了他,他热爱党,热爱毛主席,热爱解放军,而对旧社会的压迫者和剥削者怀着无比的仇恨。十岁,他参加了对敌人——地主阶级的斗争,十六岁起,投入了建设社会主义祖国的行列,
当过国营农场的拖拉机手,参加过鞍钢的建设,一九六○年,他又成了保卫祖国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一员。在革命部队里,他光荣地参加了中国共产党。在党的教育培养下,他坚定地树立了终身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的伟大理想。在日常生活中,他一直把革命利益放在第一位,他听党的话,他努力学习毛主席的著作,他关心别人胜过自己,他英勇顽强而又艰苦朴素……。这些年来,他为党和人民做了许多有益的事情。雷锋的历史是一部深受民族压迫、封建剥削和资产阶级压榨的劳动人民的血泪史,是一个工农兵群众自觉的革命斗争的历史。
牢记阶级敌人杀亲之仇
雷锋生在湘江畔望城县安乐乡的一个雇农家里。当他刚刚懂得想念爸爸的时候,爸爸因为参加抗日斗争,被日本强盗活埋了。扔下母子四人,饥饿难当,妈妈让刚满十二岁的哥哥进工厂当了童工。可是,机器把哥哥的小胳臂轧断了,资本家一脚把他踢出了工厂。哥哥回家没钱医治,活活疼死在妈妈的怀里。接着,小弟弟也饿死在床上。苦命的妈妈为了保全这最后一条命根,忍气吞声地给一家姓谭的地主帮工。哪知道,妈妈在这地主家里,竟被少东家强奸了。这位饱受摧残的善良妇女,终于在一九四六年七月十五日的晚上,含恨悬梁自尽了。她留给了雷锋两句遗言:愿老天保佑你自长成人,给全家报仇!
这时,雷锋还不满七岁。他在失掉一切亲人之后,地主又强迫这个孤苦伶仃的儿童给放猪。住的是猪栏、吃的是霉米。冬天,衣不遮寒,他挤在猪仔窝里,偎着母猪肚皮取暖。一天,地主的狗偷吃了他的饭,雷锋打了这条狗一下,不料惹出大祸,地主谭老三挥起一把剁猪草的刀,朝雷锋左手连砍三刀,把他赶了出来。
小小年纪的雷锋并没有因此而失去生活的勇气。他记着妈妈死前的话,一心要活下去,为全家报仇。他用泥土糊住刀伤,逃进深山,拾野果,喝山水,有时用手攀些树条,到村中换饭吃。夏天让蚊虫咬烂了全身,冬天在山庙里冻得难熬,但他还是顽强地生活着。不过,经过两年非人生活的折磨,他已经枯瘦不堪了。
正在雷锋濒于死亡的时刻,他的故乡解放了。人民政府的乡长彭德茂,从深山破庙里找到了遍体鳞伤的雷锋,送他进了医院,治好了满身的脓疮。当彭乡长拿着给他做的新衣裳,接他出院的时候,雷锋双膝跪在彭德茂的脚下,喊着“救命恩人哪!”从妈妈死后,他第一次流下热泪,也是第一次下跪。彭德茂急忙扶起他,抚摸着他的头说:“我们的救命恩人,是毛主席,是共产党,是解放军,现在,可以给你的父母兄弟报仇了!”从此,雷锋苦尽甜来。他怀着对压迫者和剥削者的深仇大恨,十岁那年(一九五○年)便手执红缨枪,投入了反封建的斗争。当时他是儿童团长,和一队同命运的小伙伴,押着恶霸地主游街。在斗争大会上,他用被砍伤的手,揪着害死妈妈的地主问罪。他亲眼看到人民政府枪决了那地主,为他,为千百万穷人报了仇。
人民政府免费供这个苦孩子上了小学。他最先学会了“毛主席万岁”五个字。他默默地对死去的妈妈说:“老天没有保佑我,是毛主席,是共产党救了我的命。”他用六年时间便学完了从小学到初中的九年功课;尽管人民政府决定供他念完大学,他却急不可耐地要为祖国社会主义建设添砖加瓦。这时,他才十六岁。
发无产阶级之愤
雷锋从十岁就想当兵为亲人报仇。可是,当时他年纪太小,解放他的家乡的一位解放军连长对他说:“你的仇,大家替你报!等你长大了,建设咱们的新中国吧!”雷锋长大了,果然献身于祖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不论参加农业生产,当国营农场拖拉机手,还是从温暖的南方来寒冷的东北鞍钢开推土机,他都恨不得把自己的手臂变成顶天立地的钢梁,把祖国的社会主义大厦赶快支撑起来。
在一九五八年秋天,在党中央发出大办钢铁的号召不久,鞍钢派人到雷锋所在的团山湖农场招收青年工人。因为雷锋懂得钢铁同祖国建设的关系,便毅然报名应招。到了鞍山,他驾起了推土机。他驾驶的“斯大林80号”推土机,车体高大,一位老师傅怕累坏了他,要给他换个小型的机车。他说:“开大车干大活,再困难,我也能够克服。”不久,鞍钢为了发展钢铁生产,化工总厂要在弓长岭建一个化工分厂,动员一批工人去搞基本建设,雷锋第一个报了名。有人对他说,那里吃没好吃,住没好住,劝他不要去。雷锋听了非常生气,他说:“正因为那里是这样,我才情愿去!”他去了,什么活重干什么活,不管多么艰苦,他都毫不畏惧地迎上前去。
这个贫苦农民的儿子,经过工人阶级队伍的锻炼,视野更加宽阔了,革命责任感更加强烈了。在一九五九年十二月三日,他听了征兵报告之后,第二天一大早,就到征兵站报名应征。他知道自己的身材太矮,很担心身体检查不及格。在兵役局量身高的时候,他偷偷地踮起了脚,军医发现了,笑了笑,让他再量一次,结果只有一百五十二厘米高;量体重时,尽管他站在磅秤上用力往下压,也只有四十七公斤;身高、体重都不合格。医生又发现他身上有许多伤疤。提起这伤疤,他立刻流下了泪水,跟医生讲述了自己的苦难童年。他说:“记起过去的仇恨,我非参军不可。”医生很同情他,让他去找兵役局再谈谈。他跑到兵役局找到了来接新战士的荆营长,他拉着荆营长的手,诉说了自己过去的一切。他说:“想起过去,想到咱们国家周围还有美帝国主义,我的心就催促我拿起武器保卫祖国……。”他讲着讲着哭了,荆营长也流下了热泪。荆营长以老战士的名义,收下了这个新兵。
作为一个战士,雷锋深知战士的责任。这里有一段与洪水搏斗的故事,可以感到这个革命战士的责任感是多么强烈:
一九六○年八月,当百年不遇的大洪水袭击抚顺的时候,雷锋所在连队接受了参加抗洪抢险的命令。当时,雷锋身体不好,连长让他留下来休息。他却找到连长恳求说:“洪水正威胁人民的生命财产的安全,我在家呆不住,我请求和连队一块儿去!”由于他百般要求,连长和指导员最后同意了。
情况很紧张,昼夜不停的大雨,倾满了上寺水库,中共抚顺市委决定开掘溢洪道以防万一,并把这个艰巨任务交给了部队。雷锋同他的战友们,顶着大雨,踏着泥浆,连夜挖掘溢洪道。他挥锹猛挖,突然锹板脱落了,天黑看不见,找不到,他就甩掉手中的锹把,用手挖泥。时间长了,手指磨破了,鲜血掺着稀泥,溅满了他的军装。卫生员让他下去上点药,他说:“眼前的洪水,岂不和万恶的敌人一样,哪能为点轻伤误了大事!”
天快亮了,当部队集合被换下要去休息时,雷锋突然晕倒在地。连长立刻命人把他扶到老乡家去。打针,服药,护理了一天,雷锋觉得轻松了许多。傍晚,外边一响起集合的哨音,他趁卫生员没留神,拔腿就跑,又闯进了夜雨蒙蒙的工地。
在这以后不久,在部队党组织的教育下,他光荣地参加了中国共产党。
活着就是为了使别人过得更美好
共产党员雷锋,在他的一言一行中,都闪耀着灿烂的共产主义光辉。
他在日记中曾经写道:“我觉得要使自己活着,就是为了使别人过得更美好。我要以黄继光、董存瑞、方志敏……等同志为榜样,做一个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永远忠实于党、忠实于人民革命事业的人。”
这就是他的人生观,这就是他的生活目的。他是个运输兵,是个班长,但他不满足于仅仅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总想多做些事。连队各项活动他几乎全部参加了。连队俱乐部的学习委员是他,他热心地帮助大家学习毛主席著作,买书、借书给大家看,给大家读报,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内外大事。开展文化学习时,他主动请求担任兼职教员,在业余时间里,给大家讲课,批改作业。他是技术学习小组长,也是连队的教歌骨干,他还担任了部队驻地附近小学少年先锋队的辅导员。对他来说,事情越多越好,为党为人民工作,他有无限的热情和精力。和他生前一起相处的战友告诉我们,什么个人打算呀,情绪不高呀等等,根本和雷锋沾不上边,他整天笑容满面,心里想的除了工作就是学习。他认为那些“闹名誉,闹地位,闹出风头”的人一个个都是“没出息”!
这里记述的是雷锋的一些小事:
有一次,他到安东去参加军区体育运动大会,从抚顺一上火车,就主动做了义务列车员,擦地板,擦玻璃,帮妇女抱孩子,给老人找坐位,冲茶倒水,忙个不停,稍一有空,又拿出报纸,给旅客读报。
另一次,他外出在沈阳换车时,看见一个从山东来的中年妇女,急着要到吉林去探亲,可是车票在中途丢了。他看她情真意切,二话没说,就领着这位大嫂到售票口,自己掏钱买了张车票,又带着她上了车。
一个星期天,他肚子疼,到医务所去看病,经过一个建筑工地,那火热的劳动场面,立刻吸引了他。他忘了自己是个病号,奔到推砖场,操起一辆小车就推起砖来了,心想:能为社会主义建设添一块砖也是好的。这个来历不明的解放军战士,越干越欢,车子推得飞快,脸上流着汗水,使全工地的建设者受了很大的鼓舞,不久工地广播站传出了“向解放军学习”的声音。最后当工人们知道他是个病号时,都万分感动,大家写了表扬他的大字报,敲锣打鼓把他送回营房。
雷锋每月的津贴除了交党费、买肥皂、理发和买书而外,全部存入银行。班里有的新战士问他:“你就是一个人,何必这样熬苦自己呢?”雷锋回答说:“谁说我熬苦自己,现在的生活比我过去受的苦真是好上天了。”雷锋存那些钱准备干什么用呢?谜底到底揭开了:部队领导机关先后收到了中共辽阳县委办公室、抚顺望花区和平人民公社的来信,感谢雷锋在辽阳遭受特大洪水灾害和城市人民公社刚成立的时候,分别寄来了一百元钱。雷锋同志的一位同班战友更接到一封奇怪的家信,这位战友的父亲在信中说:寄来的二十元钱已经收到,我的病已经好转,望你在部队安心。后来一打听,又是雷锋做的。为什么要这样做?雷锋在日记上写道:“有些人看我平时舍不得花一个钱,说我是‘傻子’。其实,他们是不知道我要把这些钱攒起来,做一点有益于人民、有利于国家的事情。如果说这就是傻子,我甘愿做傻子,革命需要这样的傻子,建设祖国也需要这样的傻子,我就是长着一个心眼:我一心向着党,向着社会主义,向着共产主义。”
雷锋这样处处表现出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高尚风格,是为了夸耀于人,求得领导的表扬和同志们的称赞吗?不是。运输连的指导员高士祥同志告诉我们说,雷锋丝毫也没有这样的思想,他做了好事从来也不对人讲。那次抱病在工地运砖,人们再三问他的名字,他始终不说,只说是附近部队的。人们握着他的手对他表示感谢时,他却说“这是我应该干的”。在沈阳车站给那位山东大嫂买了车票,她问他在哪个部队、叫什么名字时,他却幽默地说:“叫解放军,住在中国。”
严格要求自己,努力锻炼自己
雷锋同志的革命品质所以可贵,就可贵在“自觉”这两个字上。在毛主席发出迎接合作化高潮的伟大号召的时候,他响应号召,参加合作社当了一个有文化的农民;当祖国号召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时候,他当上了第一批拖拉机手;当祖国号召大办钢铁的时候,他又报名投入了鞍钢工人的先进行列;当祖国处在帝国主义、反动派、现代修正主义的进攻之下,他又积极争取当上了一名祖国的保卫者、人民解放军的战士。入伍那天,他在自己的日记上写道:“我要坚决发扬革命部队里的优良传统,向董存瑞、黄继光、安业民等英雄们学习,头可断,血可流,在敌人面前决不屈服。我一定要做毛主席的好战士!”参军以后,他又以自己的行动,实践自己的诺言。虽然旧社会留给他三条刀痕和一个有胃病的身体,但他严格地要求自己,努力锻炼自己。当他刚入伍投掷手榴弹不及格的时候,在全班同志帮助下,他以勤学苦练来弥补,终于在正式演习时达到“优秀”的水平。党的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他时刻牢记在心头。按规定,部队每年夏天发两套军装,他却领一套。他说:“我一套就够穿,破了可以补一补,给国家能省一点是一点。”他用的搪瓷脸盆、口杯,上面的瓷几乎全脱落了,像是用黑铁做的。他穿的袜子补了又补,完全改变了原来的模样。他看到有的人吃饭时掉了一粒米在地上,乱花了一分钱,他都善意地提出批评,耐心地进行帮助。
革命的自觉性决不同于盲目的自发性。雷锋的自觉性是建立在活学活用毛主席思想的基础上的。参军后的这几年,他响应部队党组织的号召,在人民解放军这个大学校里抓紧了一切学习时间,读完了毛泽东选集一至四卷,其中有些文章更反复阅读过好多遍。在学习中,他深深体会到学习得越多越深,思想越开朗,胸怀越开阔,立场越坚定,理想越远大。
在雷锋同志一生的前进道路上,并不是没困难的,他是在不断克服困难的过程中,依靠党和群众,自觉地锻炼自己的革命意志。农业战线上的治水模范,工业战线上的先进生产者、红旗手,解放军中的五好战士,团组织中的模范团员,抚顺的人民代表等光荣称号,就是雷锋以自觉的主观努力,克服各种客观困难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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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锋在一九六二年八月十日的日记中写道:“今天我又认真学习了毛主席在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开幕词,其中有两句话:‘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这是千真万确的真理。过去按毛主席的教导做了,所以进步了;现在,我仍要牢记毛主席的这一教导,更好地做到这一点,永远做群众的小学生,做人民的勤务员。”
就在写出这些思想、并准备更加奋发为党工作后的第五天——一九六二年八月十五日,雷锋同志在执行勤务中,不幸牺牲了。
雷锋同志的生命的火花是熄灭了,然而他的思想的火花将永远放射光芒。正如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罗瑞卿和中共中央东北局第一书记宋任穷同志题词中说的:“伟大的战士——雷锋同志永垂不朽!”“革命精神永垂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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