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9阅读
  • 0回复

永智田庄支部推动实现耕者有其田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6-10-20
第2版()
专栏:

  永智田庄支部 推动实现耕者有其田
张凤彩
田庄经过了反奸清算斗争后,广大群众的翻身斗争彻底胜利了。政治上打垮了地主阶级的封建统治,在经济上使地主退回了过去用封建剥削等方式从农民们手中所掠夺去的土地和财产。斗争果实共有土地五五一亩,另有房屋、树木等共折价约三百万元。
处理果实时,房屋等与土地采用了不同的办法。房屋等的分法简单说是:以斗争成员为单位,共分八等二十四级,第一批已经按此法分配,赤贫中的第一级每人分到四千八百元,但每人平均七亩地的富中农是第二十四级,每人也能分到二百四十元的斗争实惠。而土地分配,他们是采用了平均地权的办法,把土地以人为单位的分给无地和少地的农民,今把土地分配的方法详述于下:
(一)田庄原来的土地状况:
本村共二二三户、八八○口人、三五○四亩地,全村平均每人三亩九分麦地。但斗争前的实际情况是:
地主四户,四七口人,八九五亩地,平均每人十九亩地。其人口仅占全村人口之百分之五强,却占有全村土地百分之二五强。从来地主阶级的富都是靠着剥削压迫广大农民而发家的,如地主田梦兰有五五一亩地,在敌人统治的八年,依仗敌势,他就没拿过一粒负担,没出过一个夫。他把出负担出夫都转嫁在本村农民身上,靠近个家的宅子均为他所买,他看准的就想法要在手里,所以他的宅子宽大,住着四十八间的高大楼房,土地块也大,一二百亩一块,就没有一个坟头,真是地主的幸福生活,不知转嫁给农民多少灾难换来的,无数农民的幸福为地主断送了。
中农九五户,三五五口人,一七○四亩地,平均每人四亩八分地,其人口占全村人口百分之四十强,占有全村土地之百分之四十八强。中农在地主阶级的统治下,上升富农前途渺茫,下降为贫农都是熟路。不少的贫农谈起话来,很留恋的说到自己过去如何把土地和房产卖给了地主,有的说:“人家霍着大本钱要咱的东西,咱不卖又作难,谁知这财产出手后就回不来了呢!”有的现在就搬到家庙中去住了。
贫农一二四户,四七八口人,九○四亩地,每人平均一亩八分多地,其人口占全村人口百分之五十四强,却只占全村土地百分之二六弱。贫农除了受地主的压迫剥削或被逼挺而走险外,其他与地主是没有什么来往的。农会长(贫农)夏庆令坐在楼顶上回忆着说:“当初盖这楼时,我不停的作了一年工,盖起以后三十年的工夫,咱就永没上过这个楼。别说上楼,进他的大门的时候也很少,有点事在大门外边就有人把咱打发了”。好多人被敌灾天灾所逼逃了难,闹的妻离子散,甚至饿死,而地主仍然安安稳稳不下楼过幸福生活。
从以上各阶层的人口和占有土地比例数字及生活状况来看,很明显土地现状是不合理的,真是“耕者无其田”和“不耕者霸占着农民的土地。”
(二)分配土地的方法及过程:
斗争过去后,处理果实的时候,领导思想只有一点明确就是:把土地分给无地和少地的农民。但究竟如何分法,是很模糊的。
在第一次支委会上,把分配果实地一般原则如分公、分清、民主讨论、贫农抗属多分、土地一定与无地和少地的农民等问题作了启发,大家没有什么异议,也没什么办法,扯了一下,无结果而散。
第二次扩大支委会上,七个人参加讨论,一个贫农成份的支委×××提出:“按人分地,三亩为标准,每人有三亩以上者不分,无地者每人给他三亩,每人不够三亩者补够他三亩的办法来”。当时干部听到他这个意见后,认为×××的意见正是把土地分给无地和少地农民的具体办法。就抓紧表扬他这个提法,启发大家讨论他这个意见。讨论时有三个人不同意;一个是种七八亩公田有两口人的抗属。一个是有两口人一亩多地的支委。一个是有五口人,七八亩地而四口人在灾荒期间逃往关外的农会长。他们当时怕自己人少或种有公田而分不到土地或不能多分些土地,有的就提出土地应按斗争成员或按斗争户分的意见,除他三个人外,其他四个人的意见是一致的。
争论结果通过了×××的意见,另外又补充决定:
(一)公田庙地不按自己土地计算可交出来。(二)灾荒期间逃出者可给他们留下土地等他们回来时再给他们,如土地实在不够分配时,就叫他们种公田庙地。事后农会长又提出:“公田庙地不是祖上产业、还是给逃难的留下斗争出来的土地合适”的意见。
第三次是召开的全体党员会,有十一个人参加,提出了支委会关于分配土地的意见,大家讨论研究,结果又作了如下的补充:(一)属于贫农的抗属及老弱孤寡除应分土地外,还应以公田庙地特别照顾他们。(二)分地者原有地质的好坏,不折合,评议委员会应注意掌握,原有地质良好者给他坏地,原有地质坏者给他好地,一定把好坏地匀开。(三)应得地者如有典当地时,如系典当或假当地主土地,就无条件的改成死契地。按他之土地计算。如系典当其他阶层土地,就找死价一部,赎回一部,按留下实有死契地计算分给他土地。(四)属于贫农伪属及伪军伪组织人员分土地的办法是:(1)悔过自新群众公认是好人的伪军伪组织人员,和其他贫农一样分得土地。群众认为还不够好的,土地少分给他些,但不马上给他,农会代种等地转变好时,再给他的土地。以上两种伪属都和其他贫农一样分得土地。(2)对当伪军现在尚未回家的家属,把他家应得土地由农会代种或租种给他家,等争取他本人回来或确证该伪军死了时,就给他家应分的土地或叫他家停止交租,但伪军伪组织人员本人不按人口计算。
这次全体党员会,最后统一了党内思想,确定了土地分配中的具体问题,就召开了群众大会,由农会长把分配果实的原则问题作了启发,回去后斗争成员分组讨论。
在第一次召开小组长汇报的时候,十七个组的意见是:十三个组主张先分房屋等财产,三个组主张先分土地,一个组没有具体意见。
组长汇报后发现了领导思想与群众意见不一致,于是就提出:“先分房屋等财产可以,可是应当把土地的分法讨论出来,秋后再动手分就晚了,免得种不上麦子”的意见。结果群众同意了,于是就召开了组长联席会,把支部意见作了一般的启发,回去后分组讨论,同时布置全体党员在各小组积极活动,把党的决议变成群众的决议。
最后讨论结果,九个组同意支部的意见,两个组不同意支部的意见,一个组随大众,一个组没有办法,一个组主张秋后分地,三个组长因下雨没到会。
根据最后组长的汇报,支部决议已取得大多数群众的同意,于是就召开了群众大会,公布了以上土地分配的方法,并加强了团结教育,公布后一般的贫农都说:“这样分怪合理哩!”中农也说:“咱有地,斗争的地就是该叫穷人种啊!”
斗争的土地分配后,贫农四七八人,原有土地九○四亩,再加斗争果实土地五五一亩,就是四七八口人分一四五五亩土地,每人三亩,还可留下二十一亩地照顾逃难者,或进一步解决抗属土地问题。这样一来,上升中农的贫农,虽尚无作具体统计。总之,田庄群众经过这次反奸清算斗争后,几千年的封建剥削制度已经消灭了,农民们实现了耕者有其田。
一九四六、八、二八,于田庄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