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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硝矿局开会决定 大力开展新区硝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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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1-04
第2版()
专栏:

  晋中硝矿局开会决定
 大力开展新区硝业
【晋中电】晋中硝矿管理局为贯彻行署关于发展晋中硝矿生产的指示,于本月初首次召开各县局长联席会议,研究检讨工作,交流经验,决定有重点的发展新区熬硝生产。会议认为:晋中各县熬硝已获相当成绩。据平定、寿阳等七县统计,从八月到十一月中,即组织硝工生产出火硝××万斤,硝工约获小米一百万余斤。平定城关一月内即收入小米一百二十石左右。但因大部县份硝矿机构未及时建立,领导不统一,硝价政策上的片面群众观点,以及干部大部支前,未能适当照顾业务。此外,干部对业务不熟悉,缺乏对事业的经营管理经验,也使工作受到相当阻碍。以上缺点,经研究讨论后,一致认为:只有加强经营管理,建立统一领导与调整组织,抓住熬硝生产的季节性,才能恢复与大量发展新区硝业生产。会议认为在晋中发展硝业的条件是很好的,如硝土丰、炭价低、群众多有熬硝家具与习惯,技术稍为改进,成本即可减低,硝业即可迅速发展。为利用这些条件发展硝业,会议决定:立即抽调干部组织工作队,到二专区协助领导迅速恢复与发展该区硝业生产。会议具体研讨与调整了组织,并决定各局应在各级政府与区局领导下,各部门密切配合,大力发展全区硝业。硝坊组织形式,应在自愿原则下,提倡互助合作经营。对雇佣经营的硝坊,应注意加强领导,以及与工会、工商部门的联系,以贯彻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方针。硝价问题,经各县核算成本后,决定以实物为准的货币价格。根据一般商情,由区局决定具体数目,通知各局执行,以保证硝工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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