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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庆龄和波波娃、安德烈耶夫互致贺电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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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3-02-14
第1版()
专栏:

宋庆龄和波波娃、安德烈耶夫互致贺电
新华社十三日讯 中苏友好协会总会会长宋庆龄十二日打电报给苏联对外友好和文化协会联合会主席波波娃、苏中友好协会主席安德烈耶夫,祝贺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签订十三周年。电文如下:苏联对外友好和文化协会联合会主席波波娃同志,苏中友好协会主席安德烈耶夫同志,亲爱的同志们:
值此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签订十三周年来临之际,谨代表中苏友好协会全体会员和中国人民,向你们,并通过你们向伟大的苏联人民,表示兄弟的敬意和衷心的祝贺。
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是根据中苏两国人民传统的革命友谊和团结一致共同反对外来侵略的愿望而签订的。这个条约体现了中苏两国人民、社会主义阵营各国人民和全世界人民的共同利益。目前国际形势十分有利于世界人民。团结一致共同反对外来侵略是各国人民的首要任务。中国人民一贯珍视中苏两国人民的团结、社会主义阵营的团结和全世界人民的团结。我们将一如既往,在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无产阶级国际主义原则的基础上,在莫斯科宣言和莫斯科声明的基础上,始终不渝地为加强中苏两国人民的伟大友谊和团结而奋斗。
中苏两国人民永恒的友谊和团结万岁!
中苏友好协会总会会长 宋庆龄
一九六三年二月十二日
新华社十三日讯 中苏友好协会总会会长宋庆龄收到了苏联对外友好和文化协会联合会主席波波娃、苏中友好协会主席安德烈耶夫发来的祝贺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签订十三周年的电报。电文如下:尊敬的宋庆龄同志:
苏联对外友好和文化协会联合会和苏中友好协会向您、向中苏友好协会全体会员和积极分子们热烈祝贺苏中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十三周年。
苏联人高度评价并爱护同中国人民的友谊、社会主义阵营的团结一致。苏中友好协会今后仍将竭尽一切努力来增进和加强同中国人民的友谊与合作。
值此条约签订十三周年之际,苏联各界衷心祝贺伟大的中国人民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在巩固远东和世界和平的斗争中获得新的成就。
伟大的苏中两国人民永恒的、牢不可破的友谊与合作万岁!
尼·波波娃
安·安德烈耶夫
一九六三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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