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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军事审判厅 提前释放在押日本战犯古海忠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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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3-02-14
第3版()
专栏: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军事审判厅
提前释放在押日本战犯古海忠之
新华社抚顺十三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军事审判厅已准予提前释放在押的日本战争犯罪分子古海忠之。
十二日,抚顺战犯监狱的监狱长、军法大尉刘凤魁,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委托,向在押的全体日本战争犯罪分子宣读了军事审判厅关于提前释放古海忠之的刑事裁定书。提前释放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处理在押日本侵略中国战争犯罪分子的决定”第六条的规定裁定的。
罪犯古海忠之在日本帝国主义侵略我国的战争期间,参与操纵伪满洲国傀儡政府,在他的参与和策划下,制订了许多侵略政策和法令。古海忠之在任伪满洲国国务院主计处处长、经济部次长、总务厅次长等职务期间,协助伪满洲国国务院总务长官武部六藏掌握经济中枢,加紧掠夺我国东北地区的煤、铁、铝、石油等战略物资,支持日本帝国主义扩大侵略战争,犯下了严重罪行。一九五六年七月二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判处他徒刑十八年(判决前关押的日数,以一日抵徒刑一日)。古海忠之在服刑期间能认罪服法,遵守监规,表现较好。
罪犯古海忠之接到提前释放裁定书后,对中国政府的宽大政策表示感谢。他还表示决心要在余生中贡献一切力量,为反对侵略战争、保卫和平而斗争。
古海忠之向继续服刑的日本战争犯罪分子告别后,由中国红十字会的代表带领离开了抚顺战犯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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