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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党籍不是离婚条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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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1-04
第4版()
专栏:询问与答复

  停止党籍不是离婚条件
编辑同志:
我一九三九年参军,后来前妻病故,丢下男女孩各一,一九四二年春天与一村妇会主任结婚。我返回部队后数年中他对前两个小孩不予照顾,自有了亲生小孩,对前者的虐待更变本加厉。她是富农成份,去年土改时被停止了党籍,来信谈及她对党对政府很不满,今后在政治上如何相处呢?假设她的党籍永远不能恢复了,是否有与她离婚的条件?
                    韩若十二月十日
答:你现在的妻不照顾你前妻的两个小孩,可以一面给她去信劝解她,一面给村政府写信,请他们多多劝告,思想弄通了,自然会注意照顾小孩。至于她是富农成份,被停止了党籍,只要她不是在政治上活动反革命,不能算为离婚条件。
                (华北人民政府司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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