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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县群众希望:上级命令不要时常改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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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1-06
第2版()
专栏:工作意见

  濮县群众希望:上级命令不要时常改变
【本报讯】濮县群众普遍希望上级在发布命令,决定工作方针、计划之时,更加慎重一些,不要时常改变。该县在今年麦头里,刚刚宣布了工属不代耕,接着又宣布代耕。公柴原定每四斤折米一斤,一会又改成五斤。秋季公粮原定按自然亩征收,行不通,又改为三、四、五级地每亩征一斤多………这种今天说了、明天更正的作法,给村干部增加了好多困难。一区干部阎惠俭语记者:“上边改一线,下边改十寸。村干部很难办。”在五区,当奉命改变收征办法时,区书丁伯高召集村干部开会讨论,有的村干说:“讨论啥?开群众会的时候,把耳朵眼子塞住吧(意指这样可以听不见群众的埋怨之声)。”如果仅仅和群众翻过来掉过去地说一说,还好办些;问题在于有些工作已经作了半截,比方秋征册子已经造好,又得重新来过。当五级以上的土地加征时,虽然比起去年来负担并不重,群众也老不高兴,嫌翻蹬得烦人。群众一烦,干部就得吃白眼珠子。因此,有的村干学乖了,工作布置下来,先放在一边,怕打头阵。据一区几个区干部说,现在村干部是不大敢带头了,谁作在头里,谁吃亏就大。一区分委副书记宋家存到苏郝庄检查工作,督促财经委员韩福顺快造秋征册子,他得到的回答是:“你别慌,变三变再造不晚”。秋征办法的改变,责在县委,因为没有准确地估计情况,在十一月初的县委会上已作检讨。但是有些办法的变来变去,则是由高级的领导机关来的。因此,县委也很希望高级领导机关决定问题时,要慎重、成熟。(青)
(编者按:濮县群众的要求是正确的。各级领导机关在做决议、发命令时,应该进行多方面的周密调查研究,慎重考虑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以免在实行不通或出了毛病时又来改变,这样可以使下级干部与群众都有所遵循,省许多麻烦。即使有非改不可的情况发生,亦应注意到已经照旧办法做了的地方该怎么办,不能笼统地下了令完事。当然,这不能解释为为了省麻烦,就可以见错不改。比如某地派公粮十分不公,即使再做起来十分麻烦,也还是需要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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