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2阅读
  • 0回复

资本主义国家劳动妇女遭受的压迫和歧视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3-03-06
第3版()
专栏:

  资本主义国家劳动妇女遭受的压迫和歧视
  王益英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劳动妇女在经济生活方面受歧视、排斥的现象是普遍存在的,它所表现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举凡民族、种族、年龄、婚姻、政治信仰、社会出身、财产、教育等,都可构成歧视妇女的条件。
目前,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都面临着新的经济震荡,许多国家的生产停滞不前,开工不足;雇主肆意地大规模解雇工人,把更多的工人抛向街头。失业就像瘟疫一样在资本主义国家蔓延着。这必然会给更多的劳动妇女带来失业的厄运。据一九六一年二月美国官方的统计,全失业的妇女有一百八十一万八千人,占全国失业人口总数的百分之三十点一。一九六一年二月英国的失业妇女有十万零三千多人。西德在一九五九年一月失业的妇女达二十七万六千人。这些官方所宣布的失业人数比起实际的失业人数来要少得多,因为有相当大一部分失业妇女在官方的失业统计中被排除。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要剥夺这一部分失业妇女领取“失业津贴”的权利。妇女连“失业的资格”都难取得。如有的国家规定,已婚的失业妇女和不满二十岁的失业青年妇女不列为失业。有的国家规定,无权领取失业补助金的不列为失业,而绝大多数国家的失业妇女实际上都没有这种权利。此外,像家庭工作者、临时工、季节工、半失业者都不包括在官方的统计之内。
半失业者在失业妇女的总数中所占的比重是很大的。一九六○年,美国在非农业部门工作的妇女有百分之三十五从事不完全工作日的工作,即每周工作不到三十五小时。一九六○年美国从事不完全工作日的妇女,占这类工作就业者总数的百分之六十,可见在半失业者中大部分为妇女。企业主还经常地大量雇用失业的妇女作临时工。日本、法国、荷兰等国盛行临时工的劳动合同制度,迫使妇女从事不完全工作日、不完全工作周的工作或临时工作,使她们处于半失业状态,这是企业主歧视妇女的一种恶毒手段。雇主可以通过这种手段获得大量的额外利润。如一九六○年美国从事不完全工作日的女工的平均工资仅及全日制女工工资的五分之一。日本女临时工的工资比固定的女工的工资要低百分之三十至四十。此外,解雇这些女工时,依法可以不支付解雇金;至于为这些女工提供每周的休假、孕妇的特殊保护和保留薪金的产假等,当然更谈不上了。
在就业方面,已婚妇女所遭到的歧视尤为严重。企业主任意解雇已婚女工,是资本主义国家司空见惯的事情。日本的六百万女职工中,已婚的只占百分之二十五。大部分女工在解雇的威胁下不敢结婚。意大利普遍存在着利用“未婚条件”来歧视妇女的制度,即把妇女结婚作为劳动合同自动失效的理由。在这种情况下,婚姻状况就成为妇女就业的先决条件。许多国家的公共事业部门只雇用单身的妇女。如爱尔兰、新西兰、南非等国的邮局,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雇用已婚妇女。在比利时,根据一九五九年一月十三日王国法令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已婚妇女不能从事外交职务和非洲领地的行政职务。类似这种歧视已婚妇女的现象,在资本主义国家真是不胜枚举。资产阶级排斥已婚妇女,是为了减少“产假”工资和“社会福利”费用的开支,是为了避免女工提出休假以处理家务的要求,是为了保证高度的工作效率不受妇女家务和作母亲应尽责任的影响。归根结柢是为了获取更多的利润。因此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结婚给妇女带来的不是幸福,而是失业和生活困窘的悲惨结局。
妇女即便是侥幸地获得就业的机会,但在晋级和技术等级方面也要受到重重的限制和刁难。资产阶级总是强迫妇女从事低等级和非熟练的工作,并使她们绝少有提升的机会。如一九五八年西德的统计资料证明,一百名女工中只有八人具有专门技术,四十五人是在工作中学习而成为半熟练工作者,四十七人从事非熟练的工作。法国巴黎的银行中,妇女占职员总数的百分之六十五,但只有百分之八是有级别的职位,男职员则为百分之四十。瑞典公共事业机关中,担任二十一种中等或高等职位的女职员只占全体女职工的百分之八,担任八种低级职位的却占百分之五十八;以男职员来说,前者占百分之三十六,后者只占百分之三。
这种在工作中歧视妇女的情况就等于将妇女从领导职务中排除出去,等于剥夺广大妇女从事熟练工作的权利。如加拿大就很少有妇女担任经理、工业领导和工程师的职务。澳大利亚的一万二千名工程师中,女的只有六名。一九五五年,日本有男工程师三十三万六千多名,其中女工程师只有八百名。通过这些材料可以看到,广大劳动妇女很难进入熟练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领导职务的行列。同这种情况相适应的是,妇女在文化技术教育方面同样受到了歧视和排斥。如资料表明,法国一九六○年在冶金业和电业中,男学徒工有八万三千多人,女学徒工只有一百九十九人。一九五五年法国只有一个为妇女开办的五金工人训练班。资产阶级不为妇女的技术教育创造必要的条件,但当妇女就业时,他们却往往对妇女提出比男子更为苛刻的要求。如在西班牙,当妇女从事某些被许可的技术工作时,必须提交专门证件,而对男子则没有这种要求。在新西兰,妇女担任某些职务时,需要具有比男子更高的资历和更高的熟练程度。这就必然使妇女的就业受到更多的限制。
在经济生活领域中,对妇女的歧视突出表现在劳动报酬方面。劳动妇女的技术水平和工作效果虽然与男工一样,但她们的工资却比男工低得多。资产阶级始终认为,大幅度地压低劳动妇女的工资,是获得额外利润的一种最合算的方法。在这种情况下,妇女为了反对同工不同酬的制度曾经进行了长期的斗争。但是迄今这种歧视妇女的制度依然普遍存在于资本主义世界。
由于工人运动的高涨,“国际劳工组织”于一九五一年最后通过了关于“同工同酬”的第一百号公约,并要求各成员国批准和贯彻这项公约。但到一九六一年十一月为止,在一百个成员国中,只有三十六国批准了这项公约。由此可见,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甚至在法律形式上也拒绝承认“同工同酬”的原则。在已经批准这项公约的资本主义国家,由于政府没有而且也不可能采取有效措施来保证同工同酬原则的贯彻,因此妇女在劳动报酬方面的处境并没有多大的变化。
美国至今还没有承认关于“同工同酬”的公约,也没有颁布过联邦的关于“同工同酬”的法律。经过工人阶级和劳动妇女的斗争,到一九六○年五月为止,美国的五十个州中有二十个州被迫通过了“同工同酬”的法律。虽然如此,在这二十个州的女工的工资仍然大大低于男工;而且这种法律也不适用于州内的全体女工。如密执安州和伊利诺州的关于“同工同酬”的法律只适用于制造业部门。在某些州,这种法律对于农业工人、家庭佣人和在非营业性机构工作的人是无效的。目前美国男女工人间工资存在着差别的事实,彻底揭穿了这种立法的虚伪性。现在美国女工工资比男工约低百分之四十。
在工资方面的种族歧视也表现得很猖獗。如一九五九年美国黑人女工的年工资中位数只为白人女工的年工资中位数的百分之五十三。南非联邦规定,非洲人护士的工资比白人同事要低百分之三十。在这种残酷制度的压榨下,有色女工的工资异常低微,只能过着极端贫困的生活。
资产阶级为了替自己这种压迫、歧视劳动妇女的罪恶行为辩解,就制造种种谎言,并利用一切宣传机器在劳动人民中进行欺骗宣传。比如他们宣扬所谓“女工没有权利得到和男工同等的工资,因为她们生产的产品少、体弱、容易患病。她们的工资只是用来补贴丈夫的工资”。资产阶级鼓吹“妇女不应参与政治,不应参加工会,也不应参加罢工,否则便会失去她们温柔的女性”。
资产阶级也厚颜无耻地大谈所谓“关怀女工利益”的骗人鬼话。但是花言巧语毕竟掩盖不了劳动妇女的无权和贫困。现在,苦难深重的资本主义国家的广大劳动妇女,正日益觉醒,并广泛投入冲击着腐朽的资本主义制度的斗争。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