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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市商人穆志平投机取巧 竟诈骗国营公司资金 各地国家企业应引起警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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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1-07
第3版()
专栏:

  沧市商人穆志平投机取巧
 竟诈骗国营公司资金
各地国家企业应引起警惕
【冀中讯】去年春沧市国营大东公司(原属渤海,现已和冀中东兴总店合并),想赶快完成采购麻袋的任务,打算扶植私人开办麻袋厂,到处找扶植对象,结果找到一个叫穆志平的商人,他原是泊头商民贱视的投机家,为躲避“臭名”,跑到沧市开了个烟厂,嘴上常挂着几句“进步话”。大东公司见他说的漂亮,就扶植他搞麻袋厂。公司帮他找房子,找工人,银行贷给他二百万元北海币。还约定:由大东供给麻经子,工厂织手工,每条麻袋手工费三斤四两米。大东又另找了五个人,把麻发给群众纺成经子,每斤麻得三十元手续费,穆志平见这三十元手续费是便宜事,要求公司把发麻纺经子的事,也交给他做。公司答应了。因为公司只规定每条麻袋三斤四两重,没有从麻袋的质量上作任何要求,结果所织的麻袋能漏过麦子、高粱。穆志平又进一步要求:“手工费太低,工人要求一米一面的生活,我赔钱了,你们不长手工费,就先拨一批麻和一批工资给我,我好活动。”公司又答应了,先后拨了好麻九千零七十斤(价一千八百一十四万元),小米四千一百四十六斤,北海币一百七十八万元,经子七百零三斤。穆志平见大东既不催贷,又不检查,就捣用麻袋厂的公款,去发展他的烟厂。他大吃二喝,虚张声势,四张机于的麻袋厂本来有十个人就行,他却用了十八个人,每天吃饭的不下二十多人。按了十二个电灯,装修门面,大肆铺张。好多商人说:“你看,老穆仗着公家闹欢了。”直到十月底,大东公司和东兴总店合并清结帐目时才发现小小的利华麻袋厂,占压国家资金二千二百九十一万七千二百七十元(北海币),织出来的麻袋却是很少。派人到麻袋厂了解后,虽知道了这些情况,但还没看透穆志平借用国家资本,以麻袋厂为名来达到发展他的烟厂的投机花样。所以当双方商定了麻袋的质量,仍织手工以后,穆志平抓住“反正你国营商店是扶植工商业的”,咬定公司投入的二千二百九十多万资金还不够,非要求再给他二千斤麻和三百五十万款子,手工费也得长到十斤米一条才行(使麻袋的成本,比市面最好的麻袋还贵四千元),不答应就不干了。还说:“你们开头说过,反正不叫我赔钱,现在我赔了三百万元,赔的公家这点钱,七个月以后也还不了。”经再三商量,东兴只答应给他更多的利润。穆志平见缝子小了,赶快把存的二百多麻袋卖了二百三十万元。事后,东兴指出他不该违约出卖,他却到处说:“干不了啦,东兴不扶植我了!”接着他又赶织了二百五十条麻袋,私自出卖了二百八十七万元,决心跟东兴总店耍无赖。穆志平的投机阴谋被察觉以后,东兴不得不请求市政府解决。穆志平亲口报帐,结果是赚了三百多万元。市政府判令穆志平所办利华麻袋厂,归还东兴的资本。这时穆志平还在到处钻空子,造谣诬蔑东兴总店打击工商业。有的负责干部不但不接受教训,反倒替他说情“再干”或“缓期交还国家资本”。好象国营企业就应该把国家的资本去无条件的赠送给投机商。国家企业扶植生产是有条件的,必须是有利国计民生的生产,也必须是正当的经营者。如果拿着国家的资本去填投机家的无底洞,就是严重的错误和罪恶。那些破坏经济的投机分子,应该受到限制和一定制裁。“扶植”利华麻袋厂的教训,应引起各地国家企业部的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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