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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真理与错误关系的讨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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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3-03-16
第5版()
专栏:学术动态

关于真理与错误关系的讨论
自从去年四月十二日《文汇报》刊登了陈翰伯的《关于科学史上的错误观点》一文后,引起了关于真理与错误关系的讨论(详见本报一九六二年八月二十三日“学术动态”栏)。最近,《文汇报》和《哲学研究》又先后发表了龚育之的《认识曲折发展的一种形式》(见一月十一、十二日《文汇报》)和萧前的《相对真理包含错误吗?》(见今年《哲学研究》第一期)等文章,继续讨论这一问题,现将讨论中涉及到的主要问题介绍如下:
一、对燃素说的评价问题:龚育之认为:不能把燃素说等学说称为真理与相对真理。因为这些学说的基本观念是错误的,它们的基本公式、定律也是被错误地解释了,或者本身就是倒置着的。如果不顾这些学说的主导方面是错误的,仅仅因为其中包含着一些真理的因素,就把它称为相对真理,那就把相对真理这个范畴理解得过于广泛了。他也不同意把燃素说等学说断言为:“完全错误、绝非真理”。因为,这样的评价也是不合乎实际的,它无视和否认了这些学说中所包含的真理的因素。那么,应该给燃素说等学说作出怎样的评价呢?龚育之认为:“把自然科学前期历史上的燃素说、热质说这类学说称为相对错误的学说”,是最确切不过的评价。因为,它们是错误的,但不是绝对的、完全的错误,它们之中还包含着一些“拥有无条件的真理权的那种认识”(恩格斯语)。
萧前也不同意把燃素说说成是真理,或者是相对真理。他认为:燃素说没有正确反映客观规律,它不是真理,它即使在被普遍承认为真理的时候,客观上它也不是真理。
二、相对真理中是否包含错误?萧前认为:相对真理是客观真理不完全的、近似的、有条件的、相对的表现,但它并不是包含错误的真理。相对真理的相对二字是同绝对真理的绝对二字对待而言的,这是用以探讨真理范围以内的问题的,是用以说明人们对客观真理把握的程度的。他说,我们必须注意,错误是错误,它不包括在真理的范围之内。他接着反驳说:如果相对真理包含错误的话,那么,根据“绝对真理是相对真理的总和”的原理,这些错误岂不是要随着相对真理一起进入它们的总和——绝对真理了。这样一来,绝对真理也同样成了包含错误的真理,而且不是少量的错误,而是所有相对真理中的错误的总和。
三、真理和错误的相互对立和相互转化问题。真理和错误的对立,既是绝对的,又是相对的。龚育之认为,所谓绝对性是从这样两个意义上来说的:第一,真理是人们的认识对客观事物的真实关系的正确的反映,而错误则是不正确的反映;第二,从人们的实践和认识无限发展的过程来说,人们总是能够根据实践的标准,把认识中正确的部分——真理,同不正确的部分——错误,鉴别开来。他说,所谓相对性,照恩格斯的说法,就是“凡今天被承认是真理的东西,都有现时隐蔽着而过些时候会显露出来的错误的方面;同样,凡现在被承认是谬误的东西,也都有真理的方面,因而,它从前才能被认做真理”(恩格斯:《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第三十四页)。这是对认识的历史中真理和错误的对立的相对性极好的概括。
萧前认为:真理和错误的对立只是在一定范围内才是绝对对立的,超出了这个范围,它们的对立是相对的;所有相对真理对于它所反映的过程来说,是绝对正确的,而夸大了它们适用的范围就会变成错误,这并不是相对真理本身包含错误。有人认为:“这种真理除对客观现实的反映的成分以外,同时还包含着谬误的成分。”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因为这样一来,在真理或相对真理的范围内,真理和谬误就不是根本对立,互相排斥的了。他认为:在科学发展史中,一个原理包含有某些错误是常有的。我们必须区别:包含少许错误的理论可以说是真理是一回事,真理包含错误又是另一回事。区分两者的手段就是科学的实践。
最后,萧前认为,真理可以转化为错误,但是,并非由于真理中包含错误。转化不是无条件的。某一真理,如果把它超出它所反映的范围、对象和过程,把它加以夸大,那么它就会变成谬误。这就是列宁所说的:只要再多走一小步,仿佛是向同一方向迈的一小步,真理便会变成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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