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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精简商品流通环节的几个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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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3-04-13
第5版()
专栏:

关于精简商品流通环节的几个问题
江淮
合理地精简商品流通环节是改善商业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
商业经营有收购机构、批发机构、零售机构,批发机构按照其活动范围,又划分为大大小小的批发商店。各个商业经营机构既销售商品,又购买商品,形成一个个流通环节。商品在从生产到消费的流通中需要经过多少个互相区别而又互相衔接的流通环节,这决定于商品流转的客观规律。流通环节过多,滞留于流通过程的商品就愈多,各个商品通过流通过程的时间就愈长,经营这些商品所占用与耗费的社会劳动也愈多,社会扩大再生产的规模与速度就愈受限制,生产与消费之间也愈有互相脱节的可能;反之,流通环节过少,不能货畅其流,产地积压,销地脱销,同样会妨碍生产的发展。
因此,精简商品流通环节,包括两方面的要求:一是保留必要的商业经营机构和流通环节,以利于扩大商品流通,促进生产的发展和满足人民的消费需要;一是精简不必要的商业经营机构和流通环节,以利于缩短商品流通时间,节省流通资金,降低流通费用,密切产销结合,为市场提供更便宜、更适销的商品,为国家节省更多的建设资金,提供更多的积累。对于这两方面的要求,任何片面的理解,都会使商业工作受到损失,都会给国民经济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那么,应当怎样精简商品流通环节呢?
首先要精简某些商品产区虚设的经营环节。商业的经营环节,在原则上应当与商品流通环节相一致。但是,有这样一些商业经营机构,它们不具体组织商业流通,却作为一个经营环节,收取流通费用及利润。例如,在工业品中,有些笨重、易碎商品(日用陶瓷),生产单位一般有较好的仓库运输设备,并且有代理包装、发运的历史习惯,有些产区并没有设立批发经营机构,采取上级统一分配货源指标,销地批发机构直接从工厂进货的方式。有的产区专门设有批发机构,实际上不经手商品,只起开票、收款的作用。又如某些农副产品,基层供销社收购后直接调拨到城市,但是县级供销社也作为一道经营环节,计取费用。这类经营环节的存在,对商品流通不起积极作用,却会使商品变得更贵。许多地区在减去这道经营环节以后,不但降低了商品流通费用,并且促进了商业经营管理的改善。
其次,消除某些商品销区批发机构的重叠经营。批发机构重叠经营问题容易发生在中等城市。中等城市是二级批发站的所在地,又属于三级批发商店的经营范围。因此,往往出现这种情况,一种商品从设在大城市和重要产区的一级批发站,转经二级批发站、三级批发商店,再到零售商店。同一城市就经过两道批发环节,商品从这个仓库转到那个仓库,从而不必要地加大了装卸、运输、保管、发货、验收等费用。这种重叠经营是必须消除的。但是,这里存在一个问题,即应当精简哪一道环节,是减去三级批发商店,由二级批发站兼营三级批发商店的业务,还是保留三级批发商店,从产地直接进货。有些地方作了这样的解决:对于品种花式复杂,当地销量又大,单独进货不会增加采购、运输、保管费用的商品和不耐保管的商品,由三级批发商店直接向一级批发站进货;对于品种单纯的笨重商品和价值较高、销量较小的商品则由二级批发站兼营三级批发商店的业务。这种做法,看来是较好的。因为它比较全面地兼顾了节省流通费用,提高进货工作质量,发挥地方商业工作积极性的要求。批发机构重叠经营的问题,还容易发生在某些大中城市的毗邻地区。这些地区同城市的商业机构往往因为分属于不同的行政系统,而造成批发机构逐级重叠经营,迂回运输的现象。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是“跨区供应”,即由有关地区互相衔接商品分配计划,由销地的三级批发商店直接从产地进货,从而减少了不必要的流通环节,消除了迂回运输等现象。还有一种情况,某些铁路、河道沿线的重要集散地,那里又不驻在专级机构,但往往有几个县的外来商品必须在那里转运、分发。商品从产地或中等城市的二级批发站发运到这些集散地,再转运到各县的三级批发商店。有些地方就直接在那里设立相当于二级批发站的经营机构,直接向各县的基层供销社供货,这种方式特别适合那些易碎、笨重、基层供销社经营量又较大的商品。因为,这样既可以减去一道三级批发商店的经营环节,又可以消除各县在这些集散地互设仓库和中转机构的浪费。
再次,合理安排地产地销商品的流通环节。在一个城市或者一个县里,总有许多产品是大部或一部在当地销售的。这些商品不经过长途运销,一般就毋须经过批发、零售两道环节。在这方面,各地创造了许多成功的经验。例如:(1)对于居民零散购买的某些商品,特别是品种、式样复杂多变,或容易腐坏、不易调运、不耐保管的商品,其中生产规模较大或机械化程度较高的产品,由生产单位同大型零售商店直接挂钩、直线运送。手工操作、零星生产的产品,由生产单位(或经营单位)自设门市(或作坊)自产自销。在商业工作中,对于前一种方式,称为“厂店挂钩”或“队店挂钩”,后一种方式称为“前店后厂”。(2)对于社会集团成批购买的商品,或者价值高、周转特别慢的贵重商品(如某些乐器、精密仪器)由批发机构向零售单位直接供货。(3)对于工业、手工业部门需用的某些原料、材料,产需双方能够固定关系成批供应的,采取“定点供应”方式,由生产单位同使用单位直接挂钩、运输与结算(如橡胶厂把胶底直接供应制鞋生产社,印刷厂把纸边直接供应造纸厂等)。(4)对于农业需要的某些生产资料,特别是适应性强的小农具,采取就地分散生产,就地供应的方式,组织当地手工业和农村副业生产与农民直接见面,看样选购成交。这些经营方式推行的结果,不仅节省了装卸、搬运、保管、经营管理等一系列的费用,并且提高了商业工作质量,使商品的供应更加适销、对路、及时,并且质量优良。
再次,充分利用传统形式,组织小土特产品和小手工业品的流通。这类小商品的共同特点是:品种繁多、规格花式十分复杂,许多品种在质量上有独特之处,同时市场需要的变化较快、较大,“少了一点就感到紧张,多了一点就要积压”。与此相适应,在生产方面也一般属于机动灵活的“小生产”。对于这类商品,如果采取各级批发站层层流转,就极难避免市场层层隔阂,消息不灵,产销脱节,造成有的品种断档脱销,有的品种又层层积压的现象。因此,在流通方面,历来具有“小流转”的特点。这种传统形式最普遍的有两种:一是货栈,一是庙市,通过货栈和庙市,组织产销或产销直接见面。这种传统的流通形式,不仅利于减少环节,节省费用,并且能够把那种分散、零星的生产与消费有效地结合起来,使生产更加适合市场变化和人民消费的需要。
精简商品流通环节,牵涉到商业工作的各个方面。如果哪一方面的工作跟不上去,就会带来不利影响。因此,应当特别注意的有以下几点。
一、提高服务质量问题。如前所述,精简商品流通环节,能够在许多方面提高商业工作的服务质量,但是,在某些方面,如果安排不当,也会降低商业工作的服务质量。例如,某些二级批发站兼营三级批发商店的业务以后,如果在管理机构上不相应地加强城市工作,也可能因为对城市的特殊需要照顾不够而影响城市的商品供应。精简的环节不同,商品不同,引起的新问题不同,解决的方式也不同。在这里重要的是坚持贯彻为生产、为消费者服务的方针。既要注意精简环节的积极作用,又要注意它可能引起的问题。避免“一刀齐”、“一律化”的做法,因地因品种制宜地采取措施,从而使流通环节的精简既有利于降低流通费用,又有利于提高服务质量。
二、改进商品的计划管理问题。有计划地组织商品流通,是整个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重要环节,是避免流通中的损失、浪费,节约流通费用的最大源泉。在我国,较重要的商品都是分别具体品种、在全国或地方范围内有计划地分配的。商品流转计划,按照各级行政区划,经由各级商业机构,自上而下地下达指标,自下而上地编制计划草案,再自上而下地逐级批准与下达计划,然后由各级经营机构(批发商店、零售商店)分别经济区划,具体执行。商品流通环节的变更,必然要引起商品计划管理与分配制度的相应变革。从一些地区的经验看,合理精简商品流通环节同统一安排市场是能够结合起来的。那种认为要统一安排市场就必须由批发机构统一集中货源,层层分配商品的想法是没有根据的。但是,如果忽视精简流通环节给商品的计划分配带来的新问题,不相应地加强商品分配的计划工作和统计监督、财务监督,也是不正确的。因为这会使商品流通发生某些混乱,也是不利于国民经济的计划发展的。
三、加强价格管理问题。精简商品流通环节对于物价工作提出的新课题主要是:批发机构直接供应给企业、事业单位的生活资料与供应给生产、经营单位的商品,如何分别计价,分别核算问题;实行厂(队)店挂钩以后,购销价格的制订与如何保证分质论价政策的统一执行问题;货栈与庙市成交价格的管理问题;“定点供应”以后,生产资料与产品价格的统一掌握与管理问题等等。这些问题的解决,比较在批发机构统一收购与分配商品,零售商店专管零售商品的情况下,显然要复杂得多。因为,流通环节的精简,不但直接影响到原有商业经营利润和由于节省流通费用而新增加的利润的分配,并且使有为数更多的企业与人员参加商品验收、计价等工作,他们的工作质量,都直接关系着价格政策的贯彻。因此,必须相应加强价格管理,按照国家的价格政策根据新的情况研究确定商品的购销价格,培训验质、验斤、定价工作人员,尤其要加强价格政策的宣传教育,使每个工作人员都深刻了解:正确贯彻执行价格政策对于发展生产、逐步改善人民生活,密切党同群众的关系和巩固工农联盟等方面的重大关系,从而自觉地保证价格政策的执行。
四、加强集中统一领导与发挥地方的积极性问题。商品流通环节的精简,一方面会使商品经营权力和利润往上集中,另方面会使商品经营权力与利润往下分散。在实际中,究竟向哪个方向转移,要看精简的是哪个环节。因此,精简商品流通环节又涉及中央与地方、上级与下级的关系问题。如果处理得不好,就会妨碍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或者妨碍地方的积极性。怎样具体解决,当然要依据具体商品、具体情况决定。但原则是不能动摇的。即流通环节必须精简,中央(上级)的集中统一领导必须加强,地方的积极性必须充分发挥。这是涉及商品管理体制,在某些场合还关系到财政管理体制的重大问题,也必须从全局出发,慎重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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