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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讨论重工业以农业为重要市场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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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3-04-19
第5版()
专栏:学术动态

广东讨论重工业以农业为重要市场问题
广东经济学会在今年一月到三月举行了一九六二年年会,会上探讨了若干经济理论问题,其中讨论了重工业要以农业为重要市场的问题。
这一问题的实质是什么?有人认为这就是马克思列宁主义阐述过的社会产品的实现论。这也就是社会产品的各部分如何按价值和物质形态获得补偿的问题,即再生产过程中所需要的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从哪里获得,产品又拿到哪里去销售,从而使整个社会再生产得以顺利进行。有人则认为除此以外,还必须同马克思主义的商品经济和价值规律的原理联系起来考察。因为在存在商品经济的条件下,要使产品的价值得到实现,不仅每一个商品不能超过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是全社会的产品也不能超过社会的必要劳动时间,其要领就是社会分工要按比例进行(包括农轻重之间的比例),所以比例的中心问题是一个社会必要劳动量问题。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社会分工是有计划进行的,而有计划按比例发展正是价值规律的客观要求。有人不同意后一种说法,认为不能把这个问题说成是根据价值规律的要求提出来的。
重工业为什么要以农业为重要市场?有人着重从再生产过程中生产与消费、生产与流通的辩证关系去论述,认为生产在再生产过程中表现为出发点,消费表现为终点,生产决定消费,消费也反作用于生产,在一定条件下消费的需要对生产还会起决定性作用。生产资料生产本身并不是目的,而是一种手段,重工业的发展归根到底是为了向消费资料生产部门提供更多的生产工具,以保证扩大再生产的需要。也有人认为:重工业的市场有三个方面,即重工业、轻工业和农业。重工业提供生产工具装备本身,归根到底是为了装备农业和轻工业;重工业产品在重工业内部进行交换,是为了能同农业、轻工业产品进行交换;重工业内部市场的存在和发展是以农业和轻工业的存在和发展作为前提的,因为无论生产哪一部分产品的重工业,其市场最终都要依赖农业和轻工业,特别是依赖我国容量广阔的农业市场。有人则着重从社会生产两大部类之间的流通、交换关系,来论证重工业必须以农业为重要市场问题。按照扩大再生产的要求,Ⅰ(V+M)必须以ⅡC为市场,而Ⅰ(V+M)大于ⅡC的部分,不是让它闲置起来,而是为了同ⅡC的追加部分相交换。Ⅰ(V+M)大于ⅡC的部分,受ⅡC扩大的程度所制约,而ⅡC的扩大又必然要求Ⅰ(V+M)的增加,可见ⅡC对Ⅰ(V+M)不仅有制约作用,而且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因而,解决重工业的市场问题,是加速社会主义工业化,加速农业技术改革,从而推动整个国民经济顺利地发展的问题,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一个极端重要的战略方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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