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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政府 建立正规工作制度 确守办公时间恢复档案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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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1-12
第3版()
专栏:

  长治市政府
 建立正规工作制度
 确守办公时间恢复档案制
【本报讯】在“工作正规化”、“加强工作效率”的口号下,长治市政府特于十二月份内讨论研究建立了机关工作制度,制度通行内规定:
(一)各科各部门办公时间,每日早晨学习两小时,办公七小时,在工作时间内,一律不准会客,亦不得随便擅离职守,礼拜日假日采值日轮班制(受值日科长的领导)。
(二)建立档案制:由市府秘书室统一印发较正规的卷宗皮与稿文簿等,并统一编号分发各科使用,并规定各科在向上级报告工作、或整理总结材料后,除各科留一份存案外,必须交秘书室一份,以便存查,克服过去那种“人在工作在”、“人走工作走”,没有材料、档案的游击习气。
(三)建立请假制度:市府干部(有家在本市者)除去礼拜六、礼拜日可回家住宿外,其余一律不得外宿,私事应在礼拜日解决,不得侵占工作时间,市府干部(家住外县者)一年内,请假不得超过一个月时间。
为便于工作的检查、督促,市府又建立工作会议制,每礼拜三、礼拜六为科长接头会,由各科科长将各科的工作与问题,扼要的提出讨论解决。并向市长作一周工作的报告,以便加强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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