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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字和书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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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3-05-13
第4版()
专栏:

  简化字和书法
  林曦
  论语说文
简化字可以入书法吗?这个问题好像不值得一问。真、草、隶、篆都可以入书法,甲骨、钟鼎上的古文,石鼓、墓志上的奇字,都有书法家在那里大写特写;经过国务院公布,群众广泛学习使用,已经成为现行汉字规范的简化字,为什么偏偏不可以入书法呢?
作书法可用简化字,在理论上无可反对。简化字本来是楷书的简缩体,有些简化字且来自草书。其笔画、结构基本上和不简化的字没什么根本差别,笔画简了反而更容易写美。
可是在目前的实践中,用简化字于书法的,却不多见。请回忆一下在北京举行的书法展览会,到底有几幅展品中采用了简化字?到目前为止,有几位书法家在运用简化字入书法上特别努力,写出了既合规范又有新风格的书法来?而且情况恰好相反,在文字的社会实用中,“书法”,差不多已经成为不用简化字的一种借口,或者说是汉字简化工作所难以达到的一个死角。不信请看街头新制作的招牌。如果用美术字来写,大半倒是肯采用简化字的。如果是请一位书法家来写,却大半不肯用简化字而宁写繁体字以至于所谓“碑体”的怪字。
在这种情况下,能从《北京晚报》上看到作为北京电视台举办“少年书法比赛”的评选结果发表的一幅大字书法,竟然采用了简化字,心中就不禁十分高兴。一位十四岁的中学生能写出这样有劲耐看的大字来,说明近几年来的提倡培育之功没有白费。特别值得赞扬的是,这次少年书法比赛注意到书法也应当以简化字为规范。拿这张大字来说(见附图),并没有墨守碑帖上的老字样儿去照写繁体字,而基本上把应当简化的字写对了,也写美了。单说这点勇于尝试创新的劲头儿,就十分可贵。何况此中还有一番变化之功呢。就我所见的流行的字帖来说,就像《柳体玄秘塔标准习字帖》等,因为是集古之作,不仅一个合规定的简体字也没有,而且好些未简化的字跟现行楷体也不全同。如果这位少年临的是旧帖,写出来的竟是新字,这里面就可能是在教师指导之下作了刻苦的练习和探索。一个人搞书法,如果敢于从自小练习、平时写惯的繁体字、碑体字的字式中钻出来,也写写群众能懂爱看的简化字,而且认真把它写好,这种创新的勇气就很令人敬佩。我恳切地希望,这点创新之气不只是少年儿童才有。
说这张大字“基本上”把应当简化的字写对了而不是全对,那是因为有一个半字应简化还没有简化(按照《汉字简化方案》的《汉字偏旁简化表》,“綫”应当作“线”,“紅”应当作“红”)。但这也不能怪学生,他们对手写时可以全用简化偏旁一点,可能还不太清楚。由此可见,还很需要有用颜体、柳体等多种字体写得正确的供少年儿童临摹的字帖。有若干来自草书的简化字(像“讠”旁、“饣”旁,“书”“为”等字)如何才能写得很好看,也还需要有经验的书法家来钻研、尝试。
但是,简化字入书法,只应当提倡,不必去限定。这里决不是说一切种类的书法,任何赠诗题词都非全部采用简化字不可。这是办不到的,也不应强求。个人只是建议:不要把简化字排斥于书法之外。应用书法于招牌、匾额、标语等供广大群众观览的地方,尤其应当注意遵守简化汉字的规范。从正确中求美。(附图片)
  北京八中初一学生陆京生(十四岁)写的大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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