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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肺吸虫新种的争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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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3-05-14
第5版()
专栏:学术动态

  关于建立肺吸虫新种的争论
不久前,钟惠澜等就他们所发现的肺吸虫是不是新种的问题同陈心陶进行了争论。这个争论至今尚未结束。
中苏友谊医院院长钟惠澜教授等一九五五年在北京,后来又在四川发现了一种新型的肺吸虫病。他们认为它是由新种肺吸虫引起的,定名为“四川肺吸虫”。钟惠澜等曾先后在《中华医学杂志》中外文版和《人民保健》等刊物上撰文作了论述。新华社亦曾加以报道
(见本报去年八月七日第二版)。但是,中山大学陈心陶教授对此提出不同的见解。他说,钟惠澜等所提出的新种肺吸虫,就是他在一九五九年所提出的新种并殖肺吸虫,名为斯氏并殖肺吸虫。关于斯氏肺吸虫和上述意见,他曾先后在《中山医学院年报》、《中山大学学报》、《动物学学报》和《中华医学杂志》外文版等刊物上撰文作了论述。
按照陈心陶的观点,钟惠澜等所提出的新种肺吸虫,在外形、长度比例、体棘形态、虫卵的形态和口腹两个吸盘的位置、卵巢同腹吸盘的距离、卵巢和睾丸的形状、卵黄腺的分布以及肠支的状况方面,都是同斯氏肺吸虫一致的。关于寄主种类的问题,钟惠澜等认为
“四川肺吸虫”的寄主有家猫、山猫和犬等,而斯氏肺吸虫已知寄主则只有果子狸。陈心陶认为,寄主的种类一般只能作为建立新种的参考,而且目前还不能肯定斯氏肺吸虫的寄主只有果子狸一种。今年三月,陈心陶又应邀来北京以《我国肺吸虫的若干问题》为题作了一次报告。
针对陈心陶的意见,钟惠澜等认为,四川肺吸虫新种的提出,主要是根据这种肺吸虫的成虫、虫卵形态、囊蚴形态、中间宿主、贮存宿主、地理流行病学、实验感染结果以及在人体的临床表现、病理改变等方面的特点。目前所提出的斯氏肺吸虫材料,主要是成虫和虫卵的描述。单就成虫的形态来说,这两种肺吸虫虽有相似之处,但也有不同之处。并且,成虫形态在鉴别种类上不是唯一的方面。例如,人蛔虫和猪蛔虫在形态上至今还无法鉴别,而根据其致病力,多数人却认为它们是两种。此外,也有当时在形态上不能鉴别,而经过长期的观察比较却能鉴别的。因此,要对这个问题做出最后的结论,还必须进行更全面的更深入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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