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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组织建立制度 依靠群众保护林木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林区十三年无火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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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3-05-18
第2版()
专栏:

  健全组织建立制度 依靠群众保护林木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林区十三年无火灾
  十三年来全县封山育林十八万多亩,人工更新林木十二万亩,成林抚育和改造次生林十一万多亩,整个林区一片青翠。
本报讯 位于河西走廊祁连山中部的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十三年没有发生森林火灾;全县封山育林十八万多亩,人工更新林木十二万亩,成林抚育和改造次生林十一万多亩。现在,这个林区一片青翠,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用材的良好基地。
解放初期,这个县就开始建立护林工作站,在各族人民中开展了护林防火教育;同时对国有森林实行了统一管理。一九五五年底,召开了全县护林积极分子代表大会,并按区、乡、村划片负责护林工作。一九五八年又整顿、巩固群众性防火组织,建立了六项护林制度:(一)入山登记制度。任何人都要凭介绍信到附近林场办理入山证明,才能上山。(二)检查制度。冬春护林防火季节,以护林小组为单位,结合生产,每半月查山一次,夏秋季节每月查山一次。(三)汇报制度。各级护林组织及时向林业部门汇报火灾情况,各林场每半月向县领导部门汇报护林情况。(四)用火制度。进山带火,要有专人管理,严禁在林内和草原上随意点火,保证火灭人离。(五)分片包干责任制度。护林员按地区划分护林防火责任区。(六)评比奖励制度。每年评比一批护林有功的人,给予表扬或物质奖励,违犯护林制度的则给予批评教育或依法惩处。现在,全县除七个国营林场外,以公社为单位成立了十六个护林委员会,以生产队为单位建立了护林小组八十多个,并同武威、张掖、酒泉等县有关社队,组成了联防护林委员会。由于从各个方面加强这项工作,护林防火已成为当地群众的自觉行动。
一九六一年,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根据中央的林业政策,采取了国营林场和群众相结合的办法,把分散的小片森林,包给附近生产队管理。现在每个队都指定积极分子一人为护林员,每月由林业部门发给一定的护林补贴金。群众护林员的主要责任是,积极宣传党的林业方针政策,执行护林制度,定期查山,及时向上级汇报火情。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的经验还证明,依靠群众搞好护林工作,必须照顾群众的生产和生活需要。在林场的指导下,这个县积极组织群众进行清林抚育,以解决农牧民群众的用材需要。一九五四年到一九六一年七年间,先后用这种办法为牧民解决了修棚圈的用材三十万根,农民农用木材八万五千多根。同时,领导部门还有计划地组织群众上山打猎、挖药材、驮柴,以增加他们的收入。由于一些分散的小片国有林包给生产队管理,生产队可以结合抚育林木,生产自己所需的农具用材和烧柴;经过领导部门批准,也可以抚育或动用必要的房屋、家具用材。在封山育林期间,还实行了有封有开或轮封轮开的办法,每年的封山时间和封山范围,都由各级草原委员会和护林委员会共同讨论决定,力求做到封山不影响放牧,放牧不影响育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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