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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召开职工大会 规定实物计资 师傅带徒弟订有谢师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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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1-15
第3版()
专栏:

  临汾市召开职工大会
 规定实物计资
 师傅带徒弟订有谢师制
【临汾讯】临汾市私营各工厂、作坊、商店,于十二月廿一日举行第一次职工大会,到会职工和公营工厂代表共六百余人。会上,由市职工筹委会主席李金德同志报告关于以实物计算工资和谢师制度等问题。在目前,大部工人、店员都还不是以实物计算工资,因受物价影响,生活发生困难,并且有许多职工因亲友关系,没有说定工资,吃亏很大。因此,许多工人提出:要求改为实物工资。以振昌鞋店工人董宗海为例,八月间说好每月工资四万元冀钞,当时能买到一石多麦子,到现在,原工资只能买到四五斗粮食,工人吃亏太大。在谢师制度上:有些纺织厂雇用技师教学徒,既没有订立合同,也没有规定谢师制度,等技师用心把学徒教会,资方就把技师开除了。如裕兴纺织厂技师杨苞,一个多月时间就教会两个学徒织袜子,资方看到学徒能顶普通工人使用,就把杨苞开除了(技师每月一石五斗工资,学徒不赚工钱)。杨技师对这种做法很不满意。学徒孙振华也提出:“说我是徒弟,没有师傅,说我是工人,不赚工钱,我向谁谢师?!”这种不合理的做法,会影响技师教徒弟。职工筹委会根据劳大决议精神,在这次职工大会上提出如下解决办法:在工资问题上,按照“要以必需品实物为计算基础,并在支付时保证实际工资与名义工资一致”的规定,实行以实物计算工资(以上工时的工资为标准,按当时物价计算,已经支付过的,不必追补,如工资存放柜上的,应按存放时物价发还)。为了使师傅用心教徒弟及保证他们的职业,提出应根据不同情况与厂方订立合同,规定学艺年限和谢师制度。如规定学徒期限为三年,师傅能短期教会,其余作为谢师时间。师傅系掌柜雇来的,谢师应谢给师傅本人,反对只谢掌柜不谢师傅的做法。在报告中还着重指出:建业皮革厂曾假借市府名义,取消工人应得利益和无理开除工人,这种非法行为已请政府依法处理。最后由边区总工会吴子瑜同志讲话,他谈到:在“发展生产,劳资两利”的前提下,要保证工人在政治上经济上的利益,工人有言论、集会、身体的自由,在生产时间,工人要好好生产,支援前线,改善人民生活。把活干完了,要参加各种社会活动,从学习中提高自己的阶级觉悟。  (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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