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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古籍注本应避免重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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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3-05-21
第6版()
专栏:文化街头

出版古籍注本应避免重复
周溶泉 徐应佩
为了更好地接受古典文学遗产,出版一些古籍注本,这是需要的。然而,如果出得重复,不仅浪费纸张,对读者也没有好处。例如关于介绍孟子作品的书,早就出版过《孟子文选》、《孟子译注》,基本上能解决阅读的需要。可是,最近又出版了《孟子选读》,注释大抵与旧有注本相去不远,即使有一些说法不尽相同,也没有重复出书的必要。更有甚者,所辑录的作品内容,好多是早就有人加过注的,换上不同的书名也照样出版。这样,同样的一篇作品,既可以到此书里“作客”,又可以到彼书里问世。如《宋人有闵其苗之不长章》一篇,说的是揠苗助长的故事。它会出现在《孟子选读》、《孟子文选》、《孟子译注》里,也会出现在《调查研究的故事》里,甚至于可以出现在《古代寓言选》里,可以出现在《成语故事》里,等等。
我们也并非认为一篇作品在一本书中已有收录,其他书就绝对不可再选用了。为了更具体地阐述词义,疏通文意,提出独到的见解,有些人家已经辑录的作品,也还是可以选用的。如北京大学中国文学史教研室选注的《先秦文学史参考资料》及《两汉文学史参考资料》,虽多收自常见作品,但注释比较细致,并提供了很多有用的参考资料。又如中华书局出版的一整套的古典文学作品普及读物,虽是常见作品,但它注释得比较通俗易懂。这样因读者对象不同,而有深浅之分,读者还是欢迎的。至于内容几乎全同的书,出版社最好多斟酌,是否可以不出版。如《诗经》,早就出过《诗经选译》、《诗经试译》、《国风选译》,最近又出版了《国风今译》,所收入的作品,还是什么《硕鼠》、《伐檀》之类,这就没有什么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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