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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应否单独列为政治经济学对象的讨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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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3-05-25
第5版()
专栏:学术动态

消费应否单独列为政治经济学对象的讨论
消费关系应否作为政治经济学相对的独立方面来研究?近年来我国学术界有不同的意见。
一种意见是,作为政治经济学对象的生产关系,除了生产、分配和交换以外,还要加上一个消费。蒋学模认为,生产、分配、交换、消费是构成再生产过程总体的四个不可分割的环节,所以人们在生产领域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固然是生产关系,人们在分配、交换和消费领域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也是生产关系。当然这里所讲的消费,不是指个人的消费行为,而是指消费领域中的社会关系,如不同阶级、不同社会集团的消费水平,集体消费和个人消费关系,以及消费对生产、分配、交换的关系等等。(见《学术月刊》一九六二年四月号)
董辅礽也认为,消费作为社会再生产的一个要素,是具有相对的独立性的。如果认为对生产、分配和交换的分析研究,也就同时包括着消费关系的问题在内,那实际上是取消在政治经济学中把消费关系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方面来研究(联系到生产关系的其它方面)。他认为,消费问题不仅具有生物生理的自然过程的一面,同时还具有社会过程的一面,具有生产关系的一面。政治经济学应该联系到消费的生物生理的自然过程一面,加强研究消费的生产关系。所以他不同意把消费的方式问题,即所谓“人们在拿到消费品以后如何消费”的问题,排除在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范围之外。此外,他认为积累和消费的关系问题并不就是消费问题,除了积累和消费的关系问题以外,也不能忽视“消费本身”问题的研究。(见《新建设》一九六三年一月号)
另一种意见是,消费没有必要被单独列出作为政治经济学的对象。杨长福认为,消费关系是不必作为政治经济学相对的独立方面来研究的。其主要理由是:(一)消费本身就是生产(生产的消费是生产,个人消费也直接就是生产)。
(二)只要研究了生产资料所有制和分配关系,就可以决定不同阶级、不同社会集团的消费水平,所以消费水平和集体与个人的消费关系问题,首先是分配领域的问题,而非首先是消费领域的问题。
(三)当研究消费对生产、分配、交换的关系时,实际上已经分别包含在生产、分配、交换这三个领域之内了。(见《学术月刊》一九六二年七月号)
谷书堂也认为,可以不提消费关系,因为消费受生产所决定,又为分配和交换进一步地予以确定,所以一般说来,对生产、分配和交换的分析研究,也就同时包含着消费关系的问题在内。至于人们如何消费,这不在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范围。(见《新建设》一九六二年八月号)
(杜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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