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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的讨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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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3-05-25
第5版()
专栏:

关于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的讨论
近年来我国学术界展开了关于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的讨论。这个讨论是由《新建设》一九六一年十一月号发表了吴传启的《分析资本主义经济从商品开始的方法论意义》一文引起的。现将讨论中涉及的一些主要问题,介绍如下:
一、怎样理解马克思所说“从实在和具体开始,从现实的前提开始,……这是错误的”这句话?
第一种意见认为,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所探讨的问题是分析事物的方法问题,是分析事物的逻辑起点问题。因此,所说“从实在和具体开始”是错误的,决不是说不应当从分析具体事实着手。吴传启说,作为科学的分析方法,必须从分析事物的简单的东西开始,而不能从关于这一事物的整体的浑沌表象着手。这是辩证逻辑的基本特征和要求之一。
第二种意见认为,马克思不是说这一方法本身就是错误的,而只是说在政治经济学中片面运用这一方法是错误的(见胡钧:《怎样理解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新建设》一九六二年三月号)。
第三种是关梦觉的意见,他在《关于〈资本论〉的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载《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一九六二年第四期)一文中认为,从具体到抽象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涵义:一种涵义是指范畴的逻辑顺序的颠倒而言的,这是错误的。另一种涵义是指从实际出发上升到理论、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而言的,这是完全正确的。
第四种意见认为,从具体到抽象的方法作为建立科学体系的总的原则和方法是错误的,但超出这一范围,它就是一种必要的理论思维方法(见郑杭生:《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首先是建立科学体系的正确方法》,《光明日报》一九六三年五月三日)。
二、怎样理解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
吴传启认为,作为逻辑方法,由抽象上升到具体是马克思主义的对具体事物作具体分析的方法,是求得具体概念和具体真理的方法,是认识运动的辩证法等等。这种方法的实质就是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论,从而这种方法也就是对一切辩证的认识手段的系统的运用。总之,上升的逻辑方法是同辩证法和唯物主义的认识论统一的。关于这一方法的实际运用,他强调说,这既是一个调查研究的过程,又是一个揭示事物中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的过程。
关梦觉认为,上升方法是唯物辩证法在其具体运用中的一个重要方法。他说,夸大了这一方法,把它同整个辩证法和唯物主义认识论等同起来的看法是不对的。
郑杭生认为,上升方法首先是建立科学体系的正确原则和方法,只有用这一方法建立体系,才能把具体在思维中再现出来,达到主观与客观的统一。他说,把上升方法说成“唯一正确的理论思维方法”,说成“对具体事物作具体分析的方法”等等,也是不对的。
三、怎样理解“从具体到抽象”同“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关系?
第一种意见认为,这二者是对同一认识过程从两个不同的方面来看的结果。吴传启说,人们的认识从认识的来源说,是一个由具体到抽象的过程;从逻辑分析的行程说,又是一个“由抽象上升为具体”的过程。也可以说,后者是从思维内容上来看的。
第二种意见认为,这二者是认识过程相继出现的两个阶段。但各人的说法很不一样。
胡钧认为,从具体到抽象和从抽象上升到具体是认识过程的两个不同阶段,它们是紧密相联但又相互区别的,是有先后顺序的。
郑杭生认为,从具体到抽象和从抽象上升到具体,是理论思维中两种不同类型的研究方法。前一种方法主要是直接对感性材料进行加工,形成各个单个概念和范畴的方法;后一种主要是研究范畴之间的关系,形成科学体系,从而把具体复制出来的方法。他说,从整个理论思维来看,这两种先后相继的方法是相互促进、相互补充的,它们之间的对立只在极小的范围内才有意义。
赵臣璧认为,从具体上升到抽象是研究方法,而从抽象上升到具体则是叙述方法,这二者是有区别又统一的。叙述方法以研究方法为前提,而研究方法则又必须以恰当的科学的叙述方法来表达研究所得的结果(见《论认识真理的思维的辩证方法》,《江淮学刊》一九六三年第二期)。
第三种意见认为,从具体上升到抽象和从抽象上升到具体是经与纬的关系。关梦觉说,这二者不是认识过程相继出现的两个阶段而构成具体——抽象(认识的第一阶段)、抽象——具体(认识的第二阶段)的公式,它们是认识过程的两种互相结合的方法。即从具体上升到抽象的研究方法,是按照着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逻辑顺序来进行的,好比是经与纬的关系。
四、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是不是《资本论》的基本方法?
王亚南在《〈资本论〉的方法》(载《经济研究》一九六二年十二月号)一文中认为,应该遵照马克思、恩格斯的指示,直接了当地把辩证方法看作《资本论》的基本方法。他的主要论据有三:(1)只有辩证方法才能满足列宁提出的全面、发展、实践和具体真理等四个要求,而上升方法至多只比较能满足第二个要求。(2)只有辩证方法才能确定《资本论》的对象,处理经济范畴;而上升方法只就《资本论》研究结果的体系本身来看,是有局限性的。(3)从《资本论》全三卷的结构来看,似乎并没有完全应用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而从第二卷流通过程、第三卷包括分配的总过程的叙述来看,也都不能说是遵循着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程序。
吴传启认为,上升方法也就是马克思应用于《资本论》中的基本的逻辑方法。从抽象上升为具体等方法,乃是辩证方法的实际运用,是认识的辩证法。把这些认识方法了解为“辩证法以外的”方法,是完全错误的。
关梦觉认为,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运用的方法,概括地说,就是唯物辩证法;而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则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他还认为,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于任何一个问题的研究都运用了从具体上升到抽象的方法。            
(郑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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