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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其习于童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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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3-06-11
第6版()
专栏:

养其习于童蒙
陶然
有了孩子的老朋友,久不见面,一旦相遇,总是很关心彼此的孩子。“你那孩子多大了呀?”“你那孩子长得壮实吧?”见了孩子,若是五、六岁的,“来,给叔叔阿姨唱个歌!”于是有了“新发现”:“这孩子嗓音不错,培养她搞音乐吧!”大一点的孩子,经父母介绍,对方便说:“这孩子既然数学不错,让他将来学理工吧!”
不少父母爱子心切,希望孩子由小学而升入中学而升入大学,将来作个医师、工程师、音乐家或者其他什么家等等。对孩子的专长、兴趣,应当从小注意培养。但这只是问题的一方面,首先需要关心的,还是孩子们身心方面的健康成长。至于能不能读到中学、大学,可根据社会的需要与孩子的学习成绩来安排,倒在其次的。
对于孩子的教育,是门大学问。但是生活告诉我们,家庭教育对孩子十分重要,学校教育不能全部代替它。我们的孩子在学校里,如今受着无产阶级教育,但倘在家庭里养尊处优、娇生惯养,前者的作用便会被抵消。
最近在《羊城晚报》和《解放军报》上,看到一篇《地委书记的家风》的通讯,很值得一读。中共广东省汕头地委书记余锡渠同志,不仅本人保持着党的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的光荣传统,而且教子有方,在家庭里也形成了勤劳俭朴的家风。因为农业上需要,他让小学还没毕业的儿子和十五岁的女儿,都参加了农业劳动。有一次儿子吃番薯把薯皮剥掉,他便教育儿子说,薯皮是有营养的,解放前的农民连这还吃不上哩。又有一次,儿子去汕头探望他,临别向他要一块钱作车费,他只给五角,儿子说:“这还不够买公共汽车票呢!”他说:“你可以走路回家呀!”
这些事例,在有些人看来,也许是细微末节,着实“寒伧”、“吝啬”之至。但是,我们认为非常可贵。它的可贵之处在于:位居地委书记的负责干部,并不因此而把子女养尊处优起来。他因国家需要,就让子女务农,而且时时处处地注意培养孩子们俭朴艰苦的作风。在他这种家庭教育下,他的儿子热爱劳动,十六岁时就能挑重担,社员们有时以夸奖的口吻跟他开玩笑说:“公子爷挑大粪,为何不到城里找你父亲去呢!”他回答说:“我父亲原来就是个农民!”俗话说:“有其父必有其子”。余锡渠同志的儿子,在良好的家庭教育陶冶下,继承了父辈的光荣传统。他的妻子和女儿,住在农村,平素也艰苦朴素、劳动带头、乐于助人,获得乡亲们的好评。这种家风,是无产阶级的家风。这种教子之方,值得作父母的学习。
明末清初的王船山在《俟解》里说:“养其习于童蒙,则作圣之基立于此。人不幸而失教,陷入于恶习,耳所闻者非人之言,目所见者非人之事,日渐月渍于里巷村落之中,而有志者欲挽回于成人之后,非洗髓伐毛,必不能胜。”
我们不需要那种站在劳动人民头上的所谓“圣人”,也不该瞧不起“里巷村落”,但如果把这句话付以新的内容,也还是颇为耐人寻味的。人的思想,常受环境的影响,在童年时,思想上不过是一张白纸。它此后的颜色,究竟是红是黑,有待于他(或她)所受的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环境所给予的各种影响,特别是阶级影响,再通过他们自己来涂写的。人没有什么先天本性,人的性格是后天形成的,而这性格又莫不带有阶级的烙印。在这还会长期地存在着阶级斗争的社会里,怎样使年轻一代不失无产阶级之教,不陷资产阶级的恶习,此后经得起风浪、受得起考验、负得起重担、完成父辈的未竟之业呢?孟子说:“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我们是要委大任于下一代的。孟老先生这意见,很适用于我们年轻的一代。但最好以船山之见作为它的补充,也许更为全面些。苦其心志,劳其筋骨,而且养其习于童蒙,那么,孩子们长大后,就能继承革命的大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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