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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行行署指示冬季生产 普遍发展小型合作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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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6-11-18
第2版()
专栏:

太行行署指示冬季生产
普遍发展小型合作社
一、克服投机营利观点
二、不能吞并小合作社
三、清理外欠扩大股金
【本报特讯】为了扶植小型合作社,领导今年冬季大规模生产运动,太行行署特发表通报,除通知各专县应迅速整顿村单位合作社外,特提出目前全区合作社中存在的几个问题及初步意见如下:
第一、克服投机营利观点,树立正确业务方向。四四年来,合作社在农副、手工业结合上有不少进步,但投机营利思想,仍未完全解决。如辉县三十七个合作社中,单纯经营杂货者有十六个,经营杂货为主者十三个,经营手工业者八个。三分区从事买卖投机的合作社竟占百分之七十五点二。这种单纯追逐利润的作法是由今年前半年物价时涨时落而产生的,这些合作社的作法应即克服,应该向好的合作社学习:如左权草亭合作社,它一开始就以群众的要求而办油房,继而搞纺织、运输、养羊、喂猪等。获得群众呼为“我们的合作社”的声誉。这是合作社正确的业务方向。
第二、不能吞并小型合作社。左权、涉县等地用“合作证”将小型合作社并为大合作社的一部分;有的地区强令领“营业证”以限制其发展,个别地区干脆“吞”掉。他们的论据是:“大合作社比小合作社好”,“小合作社会把大合作社发展垮台”。结果把襄垣甘露岩群众的醋房“并”后,影响张茂喜的互助社垮台;张茂喜向区干部说:“你能保证今后不再合并,我们马上又搞”。有群众说:“上级号召我们生产,为啥不让我们搞小合作社?”这说明群众喜爱小合作社,证实大合作社的“合并”政策是非群众路线的,是错的。大、小合作社的正确关系应该是相辅相成。如襄垣曹家坪大合作社给西营互助社解决人力与资金困难,又从互助社捎卖盐。宫道互助社亦与店上合作社互相采购货物,又互相推销成品。又如定期开大、小合作社经理会议以解决配合生产问题等都是好的范例。大、小合作社的正确关系在正确业务方向上是很重要的问题,应该放手而普遍的发展小型合作社,把群众的全面生产组织起来。
第三、清理外欠与扩大股金。各地合作社外欠现象仍属严重。襄垣五十八个合作社的外欠达一百二十八万七千余元,占总股金的百分之四十七点七。因此,不少合作社因外欠过多,营业不能周转而垮台了。所以清理外欠,整顿基金应引起足够注意。而清理外欠方法又应从组织生产,“包工还账”着手,不能采单纯“要债索债”做法。扩大股金使合作社有雄厚的经济力量,更能为生产服务。黎城提出要扩大合作社股金一万万元的奋斗目标是对的。而某些合作社如襄垣史北小店互助社规定每人股金一千元,多一元不行;左权马家拐劳动社的磁窑怕吸收股金搞大磁窑而限制入股等,都是错误的。发展下去,将影响工商业的发展。关于吸收股金,亦应从积极组织群众生产着手。应该代卖生产品,分红与扩股结合及实物入股等。“分派”、“摊派”及抽用斗争果实等集股办法绝对避免。
此外,改进合作社组织与加强领导也是重要的。如整顿形式主义的监理事会,组织各业合作委员会;克服合作社脱离生产人员过多、机关化的缺点;加强合作社干部教育,不要把认识差而“没法安置”的干部派到合作社去。在干部、工人待遇等问题上应即克服“供给制”“工资制”等办法,采用“劳资分红”以提高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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