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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亡地主回村后 应强制他劳动守法 塔岗制止归来地主违法活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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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1-20
第2版()
专栏:

  逃亡地主回村后
 应强制他劳动守法
 塔岗制止归来地主违法活动
【太行讯】在安置逃亡地主工作上,淇县塔岗村犯了严重的错误。汲县解放后,逃亡户纷纷回村。由于区领导上片面强调“宽大”的结果,该村对待逃亡归来的地主不是按其有无罪恶或罪恶大小,分别处理,只是一味奉承迁就,甚至到处请吃饭,因而助长了地主的反动气焰与“反攻”活动。地主李作丰,公开在街上威吓群众说:“国民党的力量还大着哪!”并到原先佃户家里去“借”粮,仅一天就“借”了米麦六斗。政府号召生产劳动,他们也不愿接受,一个地主女人说:“开会就是叫劳动!还不如不开哩!”很多地主都是乱借乱找,并企图乘机进行倒算,造出谣言说:“过去都斗错了,该谁的还得归谁。”这些情形引起农民特别是翻身农民的义愤和对干部的不满。普遍反映:“逃亡地主回来有啥功?为啥白给他吃?”区上发觉事情的严重,开始作了检讨,于上月十日在该村召开了人民代表大会,并在群众大会上揭发了这些地主的阴谋与非法活动,肯定了土地改革运动的正确合理,确定了今后对地主要实行强迫劳动,以资改造。群众议论着说:“这样做才合理,讲的对心思”。
(编者按:逃亡地主回家后,应使其劳动生活,但对上述地主的非法活动,除予以揭发外,其用威胁办法拿去群众的粮食等,应照数退回,并应订出办法,坚决纠正他们的非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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