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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话的辩证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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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3-07-09
第6版()
专栏:论语说文

学话的辩证法
林曦
六一的晚上,参加了北京景山学校举办的外语演出晚会。亲耳听到从一年级到十年级的儿童少年们的英语、俄语、德语等的朗诵、对话、唱歌、演剧,都演出得那么熟练、精确,真是令人高兴。从自己的孩子的学习中知道,这个实验学校的外语教学是比较注重口语训练的。拿英语教学来说,就不是从文字学语言,而是从语言学文字。孩子先学会几百个词儿和一些短句子,又学会了一套帮助准确发音的国际音标;然后用于会话和唱歌、朗诵。堂堂听,天天说,这样到台上才能演得出,演得好。
这种学习外语的方法是进步的,别人不知,比起我自己小时候学“英文”那种先一个字母一个字母地背单字的方法就进步得多。从文字学语言的方法,使很多人只能看懂外文,而不能灵敏地听,熟练地说外语。真到应用外语的场合,比如说作翻译,就难免使自己和别人都急得满身大汗。记得一位从英文翻译过世界名著的同志讲:一次他坐在上海的电车上看英文报纸,旁边一位外国人见了,以为他一定会说英语,就找他攀谈。可是他却听不清也说不出,只好装作没听见。
先学话而后学文,这是合乎学习语言的辩证法的。从前有位学者说,语言的根本矛盾是懂和不懂。到底是不是,还待研讨。不过就学习语言来说,它的过程的确是经过不断的努力,逐步克服不懂而达到懂。初步懂了以后还得继续努力,由词汇和语法、修辞知识的量的积累到一定程度而进入精通。听话——说话,是一种很快的条件反射。从童年就进行耳朵和嘴巴的基本功训练,才最有利于克服不懂的矛盾而达到真懂。到口语能通后,再进行阅读和写作的训练,就容易得多也有效得多了。
学外语如此,方言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儿童学习汉语普通话,也应当更加注重口语的训练,练好听和说普通话的基本功。福建省是很重视普通话教学的。但是因为用的是一般语文课本,对口语训练还不够充分,前几年在那里就常听到一些方言句法的普通话,也看到一些有方言味的作文。学外语,我们肯让儿童花费几年的功夫学到能听,能说,能表演;学我们自己的民族共同语、各民族间的主要交际工具,为什么不可以花费更多的功夫,采取同样的好方法来注重口耳的训练呢?可是,现行的语文课本,只在第一学期中花费五六个星期的功夫,学了一点进行普通话口语训练的科学工具——汉语拼音字母,进行少许普通话口头训练,有些家长和社会人士却已经嫌多了。少数人还留恋着过去的老办法,要从艰难的汉字来学起。甚至有些教师也不完全明白学口语、学拼音工具的重要性,学生还没学到熟练能用呢,可就轻易地把这方面的练习放松了。这就未免太可惜啦!
个人以为在方言区和少数民族区的语文课程中,不是应当减少而是应当增加些普通话口语训练和拼音的材料,更好地培养普通话说得流利的教师,多教出一些普通话说得流利的学生。前几年举办过的普通话教学观摩会,还应该年年举行,分区举行。要坚信学话的辩证法,先学好汉语再学汉文,一定会比先死抠汉字,用方音背课文等旧方法能得到更大的成功,使学生的语文表达能力真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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