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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经济学会举行首届年会 讨论“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总方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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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3-07-11
第5版()
专栏:学术动态

北京市经济学会举行首届年会
讨论“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总方针
北京市经济学会首届年会于五月十日至六月二十七日举行。大会讨论的中心议题是党的“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发展国民经济的总方针。其中几个主要问题讨论情况如下。
怎样理解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第一种意见认为,农业是国民经济基础的最根本的原因,是由于农业在国民经济的分工中,担负着提供必要劳动的主要部分的重任。第一,它生产了人类赖以生存的主要生活资料;第二,这种生活资料除了满足农业的自身需要之外,更重要的是为农业以外的其它一切事业提供生活资料。他们不同意把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如提供资金、市场、原料和劳动力等,作为说明农业是国民经济基础的根本原因。
第二种意见认为,只从农业“为农业以外的其它一切事业提供生活资料”这样一个理由来解释农业是国民经济基础是不够的,必须从农业为工业和国民经济其它部门提供劳动力,为工业提供原料、市场和资金等方面,综合起来进行全面的考察。应该正确理解马克思关于“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的科学划分及其涵义。“必要劳动”是指劳动者为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所必需的劳动,即为维持劳动者生活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劳动;“剩余劳动”是指劳动者超过必要劳动以上部分,这是创造剩余价值的。不能随意把这一科学概念用来划分国民经济各个物质生产部门,因为无论哪个生产部门,都有“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因此,不必从“必要劳动”与“剩余劳动”这个角度出发,来分析农业是国民经济基础的原因。
第三种意见认为,农业是国民经济基础的原因,就是一个超越于农业劳动者个人需要的农业劳动生产率问题。也就是说,只有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到超过农业劳动力再生产需要的时候,其它部门才得以从农业中分立出来;只有农业劳动生产率再不断的提高,其它部门才能够不断地发展。
第四种意见认为,农业成为国民经济基础的根本原因,同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各种具体作用,既有相互联系的一面,也有相互区别的一面,两者不能混同。为了理解农业是基础的根本原因,首先必须弄清农业是基础的基本涵义:(一)农业是人类生存和一切生产一般最先决的条件;(二)农业是国民经济各部门赖以独立化的基础;(三)农业是国民经济各部门进一步发展的基础。这几点,表明了农业有着从根本上制约着人类生存和国民经济一切部门生存与发展的特殊的作用。以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各种具体作用来论证农业是国民经济基础时,往往偏重于从我国现阶段农业在上述作用方面所占的优势比例来加以说明,过分强调了问题的数量方面,忽略了深刻的质的分析。
怎样理解工业是国民经济的主导?讨论中比较一致的意见是,工业是主导,指的是现代工业而言,它不包括手工业。但是在论证工业是国民经济的主导的问题上,却有几种不同的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工业的主导作用表现在为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提供技术装备上。具体来说,就是指重工业。只有重工业的发展,才可能大大提高劳动生产率,才可能为工业本身以及农业、运输业和国防提供现代化的技术装备,完成国民经济各个部门的技术改革。
另一种意见认为,工业的主导作用,应该是指整个工业,而不仅仅是指重工业。以工业为主导的实质,在于工业按照自己的面貌和模样改造农业和整个国民经济,带领和引导着它们前进。工业主导作用应包括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方面。工业在生产关系方面的主导作用,不仅表现在所有制方面,也表现在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和积累等各方面。从生产力方面来看,工业发展规模、水平和构成是什么样,农业和整个国民经济也就被改造成什么样。
第三种意见认为,工业的主导作用不仅表现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方面,而且表现在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方面。持这种意见的同志认为,与现代工业相联结的是当代最先进最革命的无产阶级,它是新兴生产力的代表者,是社会主义建设与社会主义改造的领导力量。无产阶级不仅要以自己所掌握的先进技术改造自然界,以自己最先进的经济形式改造整个国民经济,而且要以自己的世界观——共产主义世界观来改造人类。这三个方面就决定了社会主义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
怎样理解以农业为基础和以工业为主导的相互关系?有的同志认为,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实质是正确处理工农业之间的比例关系。农业和工业是社会物质生产中的两个最重要的部门,农业和工业的比例关系,是社会生产中最根本的比例关系。处理好了这两者的比例关系,便可以基本上保证整个社会生产协调地发展;否则,便可能引起社会生产的失调。
有的同志不同意上述意见。他们说,比例关系同基础和主导的作用是有联系,但并不等于是一件事,因此,把农业为基础和工业为主导的关系,单纯归结为工农业的比例关系是不妥当的。以农业为基础同以工业为主导是互为条件、相互制约、相互衔接、相互影响、相互转化的过程,实质表现为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的过程。具体说来有六个步骤:(一)农业是起点。只有农业发展了,工业和整个国民经济才能更快地发展。(二)工业和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快慢,应以农业提供的条件为主要的根据。(三)在农业提供条件的基础上,必须给工业特别是重工业以优先发展的比例。(四)工业特别是重工业发展了,首先要为农业服务,为农业提供技术改造的物质条件。(五)农业技术改造每发展一步,农业生产水平就提高一步,这就为工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更好的条件。工业在这个基础上,就有更大的发展的可能。(六)工业特别是重工业发展了,又进一步推动了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这六个步骤是循环往返,以至无穷的。
有的同志认为,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是组成“总方针”的两个不可分割的侧面,二者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工业的主导作用,只有在以农业为基础的条件下,才能得到不断地加强和发展,才能有效地发挥出来;农业的基础地位,也只有在以工业为主导的条件下,才能迅速地提高。因此,二者不可偏废。片面地强调农业或工业,都不符合总方针的精神,都不利于正确地贯彻执行总方针。
(李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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