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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农业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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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3-07-17
第2版()
专栏:在兄弟民族地区

两个农业社
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陇川县王子树区中山乡芒牙河村,有两个紧邻的农业生产合作社——汉族社和景颇族社。
这两个农业生产合作社都在山区。汉族社根据山区土地分散,有小有大的情况,今年丈量了每块田地后,推行定时间、定面积、定质量、定工分、定劳力的五定包工制度。社员们做活劲头大,出工早,完成任务快,活路质量好。景颇族社经营管理缺乏必要的制度。汉族社五天做完的农活,景颇族社要十天才能做完。景颇族社干部金老五就领着几个社员去访问汉族社,请社主任张四堂传授经验。他们回去后,也丈量了一百零二亩包谷地和八十七亩小春地,并实行了五定包工办法。原计划八百八十个工才能锄完草,只用六十三个工就锄完了。景颇族社员们说:“搞生产光凭力气不行,还要搞好经营管理。今后要不断向汉族社学习。”
在办社过程中,景颇族社和汉族社互相帮助的事例很多。这两个社在大陇川坝各有六十六亩水田。去年栽秧时,汉族社犁田的人多,栽秧的人手不够;景颇族社栽秧的人多,犁田的人少。他们就按照等价换工的办法,景颇族社派人帮助汉族社栽秧;汉族社派人帮助景颇族社犁田。结果,两个社都适时地插完了秧。
本报记者
叶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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