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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公安局留用职员刘兆林 恶习不改受到处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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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1-22
第2版()
专栏:

  郑州公安局留用职员刘兆林
 恶习不改受到处分
【新华社中原十八日电】郑州迟到消息:郑州市公安局整饬革命纪律,处分为非作歹的旧职员刘兆林。刘曾做过国民党郑州警备司令部的便衣侦探,一贯对群众敲诈勒索,看戏、洗澡从不给钱。郑州解放后,他到公安局登记,表示愿意悔过;并要求工作。郑州人民市政府公安局乃予以宽大自新之路,准他在局服务,希望他能戴罪立功。但刘恶习不改,上月二十四日在大中华澡塘洗澡,硬要欠帐。二十七日又去洗澡,则不认前帐,拒不给钱。澡塘工人赵春和向他索取,他叫赵跟他到公安局拿钱,想用“公安局”名义来威胁工人。而赵春和对人民政府很有认识,他说:“要是国民党在这里,我就不敢要了,现在是人民政府,我就不怕你。”刘恼羞成怒,最后竟把赵春和带往警察大队。澡塘经理田近文跟着赶来,向刘说了好话,才将赵带回。此事发生后,市公安局接郑市职工会筹备委员张治平来信,当即讯问刘兆林。刘不仅不承认错误,反诬赵春和破坏名誉,声称要到法院控告,要登报声明。局方认为此一严重错误,必须加以严格纠正。除由负责同志和刘兆林个别谈话,以及召集局内干部、职员开座谈会对刘耐心教育外,该局又于本月二日召开“反对国民党作风”大会,并邀请全市二十四个机关团体代表,及大中华澡塘工人赵春和、经理田近文参加。局方负责同志于报告刘兆林的犯罪行为后,强调说明反对与洗刷国民党遗留下来的恶劣作风的必要,并请大家提供处理及改造刘兆林的意见。接着赵春和及公安局同志,又介绍刘犯错误的经过。这时到会人员纷纷叫出了“反对随便打人扣人的国民党作风!”“革命军人要牢记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等口号。财政局代表张梅森说:“刘兆林的错误,有其社会的原因。我们刚从国民党机关初参加革命工作的人,沾染了许多旧社会的坏习气,都应该反省过去罪恶,要把它洗刷干净,否则人民是不会原谅我们的,我们也不配为人民服务。”到会人员一致要求将刘兆林撤职,叫他彻底反省。最后,局方接受了大家的意见,予刘兆林以撤职处分,并令其还清洗澡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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