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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市民生产经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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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1-24
第3版()
专栏:

  组织市民生产经验
【新华社洛阳七日电】洛阳市各公营商行在组织贫苦市民生产中获得了如下几项经验:
一、通过各种业务,在市民自愿原则下组织他们生产。协丰商行在初发动妇女承制布鞋时,因市民对公营商行不了解,两三天没有人上门。该商行经理店员便分头去街坊宣传或作个别动员,解释公营商行的营业宗旨。于是三四个妇女开始到商行领鞋试做。在她们领回应得工资后,到协丰领鞋做的妇女便逐渐增加。相反地,有一公营商行在六区一街组织市民生产时犯了急性病,第一天在干部会布置生产,第二天即召开全街居民大会动员生产,居民们被过去国民党特务的谣言所迷惑,怕把他们编成“运输队”或“女兵”,因此女的说不会纺线,男的说不会跑运输,都拒绝了。后来采用个别动员的方法,市民便陆续报名参加生产了。
二、坚决地克服单纯的营利观点和贷款中的“救济”观念。庆丰商行成立初期,总共十万元中州币的资本,因急于求利却买了两三万元不为市民生产所需要的红白糖。在组织市民纺毛线时所付工资又低于私商,结果就脱离了群众。后经检讨,才改变了营业方针,并将工资适当提高。贫民贾世太前后买毛线二十磅,织成毛衣卖出,净赚中州币一千五百元,除去本钱外,自己仍能再生产。因之贫民反映:“只要肯劳动,就能过日子了。”这样广大市民便纷纷团结在公营商行周围进行生产。协丰商行开始因不明情况曾贷款给两个游民妇女,后来发觉贷本被她们换吸了毒品。协丰念其家穷未予追究,结果不但政府受到损失,而且引起市民不满。协丰接受这一教训后,才坚决执行了贷款必须慎重发放及有借有还的原则。
三、在组织市民生产过程中,及时改变不合理的营业方式,并随时注意减低成本提高生产。市民开始参加做鞋时,是通过街长介绍或代领,有的街长介绍自己的亲戚来领鞋做,少数贫民反领不到。发现这种不合理情形后,协丰商行就在各街设生产委员或推销站,直接将鞋料分发给市民。庆丰鞋厂则组织小型鞋坊,向商行领取原料、工资,统一包做,避免了少数不好的街干部从中舞弊。为提高成品质量,庆丰厂按鞋底纳的细密程度将工资分为三等。协丰厂规定质量优良的鞋子每对给奖励金二元。这些办法对提高成品质量与生产积极性都收到一定程度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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