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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讨论水利计算规程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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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3-07-25
第5版()
专栏:学术动态

湖北讨论水利计算规程问题
湖北省水利学会最近召开学术讨论会,对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编制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水利计算规程”进行了讨论。
一、如何合理开发水利资源问题。与会者认为:充分地合理地利用水利资源,应以使国民经济获得最大总体利益为准则。要达到这一要求,必须强调水利资源的综合利用。
二、选择设计标准与方案比较是否需要进行经济论证问题。在水利工程规划设计中,经济论证工作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选择水利工程规模时进行方案比较的经济论证工作;一是选择工程设计标准及用水部门的设计保证率的经济论证工作。
对于进行方案比较选择时是否要进行经济论证问题,大家认为对于任何一个方案的取舍,都必须计算其经济效益,然后进行比较。这样就有了统一的准则,避免了工作的任意性。
对于选择设计标准时是否要进行经济论证的问题,存在着不同的意见。有些人认为,设计标准的确定不是纯经济问题,更多地牵涉到国家的方针、政策。很多因素不便用经济指标表示,因而进行经济论证存在着相当大的困难,特别在防洪方面更是如此。停电的后果也不便计算。因此,建议目前对设计标准仍由国家作些规定,不强调经济论证。另一些人则认为,设计标准的确定虽然不是纯经济问题,但在某种程度上主要受经济因素的制约,因而从理论上来说应当进行经济论证。应当尽量计算其不计算的部分,以便从中看出大致情况,再考虑到其他一些不便计算的因素。这样,进行论证就会更全面、更有说服力。
三、在水利工程设计中应否采用气象水文预报问题。在水利工程设计中如采用气象水文预报,将会大大减少工程投资和增加工程的效益。少数人认为,在设计中是否考虑预报还值得研究,因为预报误差较大,可能对运行造成不安全的后果。因此,建议只在水利工程运行时考虑预报的作用。但大多数人认为,对待这一问题应当既估计它的作用,又从安全方面考虑,并且水文预报与气象预报应分别对待。
四、水利工程规划设计中洪水典型选择原则问题。有些人认为,应当选择较典型的,即对于大洪水是最常遇的洪水典型。其理由是,在拟定设计洪水时其洪峰与洪量已按设计标准控制,因而在典型方面不必再按较恶劣的考虑,以免“层层加码”。在有些拟定中的规范里也是如此规定的。另有些人则认为,应当选择已出现的洪水中最恶劣的典型。其理由是,我们已掌握的水文资料的年限不长,已出现的最恶劣典型对于将来并不一定是最恶劣的。在决定水利工程规模时应当从安全方面多加考虑,以免万一遇到恶劣情况使工程遭到破坏。至于计算工程效益,则可以采取平均的典型。
(方子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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