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51阅读
  • 0回复

强迫结婚感情不合可以离婚但要慎重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1-27
第4版()
专栏:

  强迫结婚感情不合可以离婚但要慎重
问:我今年才十七岁,在十五岁时,就由家庭包办和一个比我大两岁的女子订了婚。在当时我是极力反对的,可是因为旧社会的束缚,只得听从父母之命。去年三月间,家中要我结婚,我又极力反对,结果无效,我便逃婚,可是仍被家中找回强迫结了婚。女方是一个极封建的女性,婚后我俩感情极不好,在五月间我就参加了工作,离开了家,至今仍未同居,也没通信。这样下去也不是一个办法,现在我是否能向女方提出离婚?因为女方很封建,如不同意,又应如何办呢?
  读者——袁林
答:你既不同意早婚,并且还逃婚一次,后虽被强迫结婚,但感情又不合,你可以劝她同你离婚。如果她不同意,你可以向县政府提起离婚诉讼,经县政府调查情况,依法判决之。但在另一方面,如果你妻没有其他过失,只是有些封建思想,她还在青年,是可以教育进步的,一个人有缺点,也有优点,应该从全面来看,离婚是不得已的事,应该慎重考虑。
          (华北人民政府司法部)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