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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高人民法院 提前释放五名日本战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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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3-09-05
第2版()
专栏:

我最高人民法院
提前释放五名日本战犯
据新华社抚顺三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准予提前释放在押的中井久二、杉原一策、相乐圭二、永富博之、大野泰治等五名日本战争犯罪分子。
战犯监狱长刘凤魁军法大尉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委托,一日下午在抚顺战犯监狱宣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军事审判裁定书。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在一九五六年七月二十日判处中井久二、杉原一策以十八年徒刑,在一九五六年六月二十日判处相乐圭二以十五年徒刑,判处永富博之、大野泰治以十三年徒刑。他们在服刑期间能认罪服法、遵守监规,表现较好。最高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处理在押日本侵略中国战争中战争犯罪分子的决定”第六条的规定,准予将他们提前释放。
中井久二等领到提前释放裁定书后,对中国政府和人民的宽大处理不胜感激。杉原一策说:“我对中国人民犯下了滔天罪行,今天得到提前释放,更深切痛恨自己的罪过,今后将永远不忘中国人民的教诲,一定为加强中日两国人民的友谊和维护和平事业作出自己的努力。”
宣布后,中井久二等即由中国红十字会代表带领离开抚顺战犯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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