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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装抢劫枪杀市民京两匪犯伏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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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12-24
第2版()
专栏:

  武装抢劫枪杀市民京两匪犯伏法
【北京讯】京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军法处根据市公安局的侦审结果与公诉,对结伙抢劫人民财物、枪杀事主的匪徒王文茂、史鸿达等举行军事审判并判处死刑,于本月二十三日执行枪决。各案从犯刘鸿升、李国良等分别处有期徒刑七年及一年。
匪犯王文茂,组织武装抢劫两次。三月十五日抢劫孙梦麟家时,开枪射杀孙妻隋氏。匪犯史鸿达(又郭志云、郭崇德)三月六日行抢时,连续开枪射伤事主杨自强右臂。
这些匪犯在解放前就作恶多端,欺压人民;解放后,仍执迷不悟,反而组织武装抢劫,并枪杀市民,审理中复狡猾异常,市军管会军法处依法将各案主犯王文茂、史鸿达判处死刑。逃犯张瑜、王怀玉待获案后另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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