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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管理使用郊区国有土地京市决定办理登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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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12-24
第2版()
专栏:

  统一管理使用郊区国有土地京市决定办理登记
【北京讯】北京市人民政府为统一管理并合理使用郊区国有土地,以适应今后建设人民首都的需要,顷决定由市府郊区工作委员会举办郊区国有土地登记与统一分配的工作。任何机关、部队、学校在本市郊区所接收或使用之土地(原有房基地除外)均为国有土地,占用这些土地的各部队、机关、学校须于一九五○年一月二十日以前派员携带各该土地之公文、证件、契约及有关土地来源、亩数、使用方法、使用目的、收益等的说明书赴景山后街恭俭胡同三十六号市府郊委会办理登记。如须继续使用该土地者,须同时提出使用计划,经该会审查合格呈经市府批准后即发给国有土地使用证。此外,凡部队、机关、团体拟于一九五○年在本市郊区举办建设事业因而需用土地者,亦须办理同样手续,将使用计划送达市府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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