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5阅读
  • 0回复

生产资料优先增长规律是否包括农产品中的生产资料?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3-09-17
第5版()
专栏:学术动态

生产资料优先增长规律是否包括农产品中的生产资料?
最近,我国经济学界在讨论再生产原理和加速农业发展问题时,产生了“生产资料优先增长规律是否包括农产品中的生产资料”的争论。
一些同志主张生产资料优先增长规律同样适用于农业内部。其理由是:
(1)农业为重工业等部门提供生产资料(如木材等),因而为适应重工业等部门的需要,必须以尽可能快的速度发展。(2)轻工业和食品工业的加速发展,及其劳动生产率和设备利用率的提高,要求为轻工业和食品工业提供农业原料。(3)随着工农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业为工业提供的生产资料将越来越多,特别是农产品会越来越多地经过工业加工才转变成消费品,因而农产品中的消费资料转化为生产资料的比重会越来越大。(4)当农业还处于手工劳动为主的条件下,农业中生产资料的消耗很大一部分是由本部门得到补偿的,因而加速发展农业,就必须使农业本身提供的生产资料(如种子、农家肥料、役畜等)得到优先发展。(5)农业中生产资料的优先增长,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趋势。资本主义发展以前,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农业中的经济作物就不断扩大;正是在粮食发展基础上,经济作物快于粮食发展的结果。资本主义工业化的起点——轻工业的发展,也是因为这样。而且当时生产还处于手工劳动,生产资料优先增长并不明显表现在重工业方面,而主要表现在农业原料的优先增长上。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事实
(如棉花增长速度快于粮食),也证明经济作物的增长快于粮食增长。
另一些同志则认为生产资料优先增长规律对农产品中的生产资料是不适用的。其理由是:
(1)列宁在技术进步条件下提出的生产资料优先增长规律中的生产资料,是指与技术进步有密切联系的重工业生产资料。如果分别不同的生产资料来考察生产资料优先增长原理的适用范围,那么这个原理所指的生产资料是指劳动手段(机器、厂房等)、制造劳动手段的劳动对象(钢铁、建筑材料等)和运用劳动手段所必需的劳动对象(燃料、动力等),而不是指那些消费资料的劳动对象
(棉花、糖料等)。(2)为加速农业发展而增加农业自己提供的生产资料的数量和提高其质量,是农业再生产的条件,不能用生产资料优先增长的原理来说明,而应当用农业是国民经济基础的原理来说明。农业提供粮食、原料是农业为基础的重要内容,而且农产原料(如棉花)的生产取决于粮食生产水平。用棉花比粮食增长快来解释农产品中生产资料也要优先增长的论点,是不能成立的。
(3)从农产品生产资料的特点和发展趋势来看,首先,随着工业的发展,有更多的工业(如合成工业)产品将代替一部分农产品作轻工业原料,因而作为轻工业原料的农产品优先增长,并不永远是客观规律。其次,在一定的科学技术条件下,在一国相对稳定的耕地面积上,农业上需要的种子量大体是一定的,毋需有很多增长,更谈不上优先增长。再次,随着农业技术装备程度的提高,耕畜作为农业生产资料的作用要相对缩小;而且化肥施用量的增加,将逐步改变单一使用农家肥料的情况,因而农家肥料也未能优先增长。(4)为适应国民经济要求,木材生产是需要加速发展的,但采伐木材不是农业部门的事,因而以加速发展木材来说明农产品中的生产资料要优先增长,也未必妥当。(何作文)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