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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锡发表贸易谈判联合公报 双方签订一九六四年换货议定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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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3-10-11
第3版()
专栏:

中锡发表贸易谈判联合公报
双方签订一九六四年换货议定书
新华社十日讯 中锡贸易谈判联合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锡兰政府双方的代表根据一九六二年十月三日两国政府所缔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锡兰政府贸易和支付协定”的规定,在北京进行谈判后,签订了一九六四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锡兰换货议定书。
一九六四年两国政府间的换货议定书表明,中国向锡兰出口的总金额达一亿多卢比,锡兰向中国的出口达到同等金额。
谈判是在友好和诚恳的气氛中进行的,双方所达成的各项协议显示了中锡两国间的贸易和友好关系的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新华社十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锡兰一九六四年换货议定书今天下午在北京签字。代表中国政府签字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副部长卢绪章,代表锡兰政府签字的是锡兰驻华大使馆临时代办沈里维勒拉。
参加签字仪式的,中国方面有对外贸易部部长叶季壮、第四局局长刘希文,外交部第一亚洲司副司长张彤以及有关进出口公司经理等。锡兰方面有锡兰政府贸易代表团团长、锡兰农业、粮食和合作部粮食专员席尔瓦,团员:锡兰工商部商品采购专员萨哈布迪、锡兰财政部助理秘书卡兰达维拉以及锡兰驻华大使馆二等秘书约瑟夫。
在签字仪式举行前,叶季壮部长接见了锡兰政府贸易代表团。签字仪式完毕后,叶季壮部长为换货议定书的签订举行了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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