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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两国社会主义经济共同高涨 中朝签订明年相互供货议定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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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3-10-15
第1版()
专栏:

促进两国社会主义经济共同高涨
中朝签订明年相互供货议定书
新华社平壤十四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贸易代表团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贸易代表团最近在平壤就签订两国政府间的一九六四年度相互供应货物议定书进行了会谈,并于十四日签订了议定书。
会谈是在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无产阶级国际主义原则基础上,本着中朝两国人民之间的传统友谊和平等互利、互助合作的精神,始终在友好的气氛中进行的。
议定书规定,一九六四年度,中国将供应朝鲜的货物有:炼焦煤及其它矿产品,石油,合金铁,无缝钢管及各种钢材,轮胎,橡胶,各种化学试剂,棉花,砂糖及其它商品;朝鲜将供应中国的货物有:机床及工具类,镁砂及其它矿产品,生铁,各种金属及合金钢材,水泥,电石等化工产品,红参、农、土产品,纤维织品等。
根据议定书,预计中朝两国的贸易一九六四年度将比一九六三年度有显著的增长。
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签字的是对外贸易部副部长李强,代表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签字的是贸易相李一卿。
参加议定书签字仪式的,中国方面有:中国驻朝鲜大使郝德青和大使馆官员,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贸易代表团的全体成员;朝鲜方面有:内阁副首相李周渊,外务省副相许锬,贸易省副相方泰律和其他有关部门人员,以及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贸易代表团的全体成员。
中朝两国政府签订的这一议定书,将更加加强两国兄弟般的经济合作,促进两国经济的共同高涨,并为两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和自主的民族经济建设作出宝贵的贡献。
今天晚上,朝鲜贸易相李一卿为中朝两国签订一九六四年度相互供应货物议定书举行了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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