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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次同兴等私营工厂 违法苛待解雇工人 受到人民政府处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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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3-15
第2版()
专栏:

  榆次同兴等私营工厂
违法苛待解雇工人 受到人民政府处分
【晋中电】榆次同兴、建华、协成等私人工厂,不执行劳资协议,随便解雇工人七人,激起工人公愤。建华工厂工人郭士英善意的向厂方提供改进生产意见,掌柜不但不接受,反而开除了郭士英。协成工厂用变象的办法解雇工人:如工人阎友诚请资方给他村写个证明,证明他在工厂作工,以免在村里负担远征战勤,资方即借此逼迫阎友诚回村。振兴工厂冬天工房不生火,并为了要工人三点钟织成三十码布,伪造“政府命令”,说:“如若做不好,做不够,决不宽贷。”对女工更加苛刻:如协议中规定“二七”工人放假一天,但该厂只放男工,女工不放。以上违法行为,引起全市工人不满,一致要求政府处理。为此,市政府、市委会、职工会、工商联合会,特召开了工人代表及上述工厂资方会议,依法处理:一、四厂资方向工人道歉承认错误。二、所解雇的工人,现未找下职业者,迅速复工。三、“二七”未放女工的假,给补发工资。对资方以上违法行为,除在本市各黑板报上批评外,市政府并给予警告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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