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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中渔业协议会代表团致中国渔业协会代表团的备忘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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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3-11-10
第4版()
专栏:

日中渔业协议会代表团致中国渔业协会代表团的备忘录
在黄海中部,以北纬三十四度、东经一百二十三度之点,北纬三十四度、东经一百二十四度之点,北纬三十三度、东经一百二十四度之点,北纬三十三度、东经一百二十三度之点连结线的海域内为小黄鱼密集场所。每年十月、十一月和翌年一月、二月四个月期间,日本和中国都有大批渔船在这个渔场作业。
日本代表团特此表明,我代表团从促进日中两国渔业界的友好合作的立场出发,注意到了贵代表团就日中双方渔轮在该海域的作业问题致我方的一九六三年十一月九日备忘录的精神。为了避免发生我方渔轮在上述海域排斥贵方渔轮的情况,我方将进行适当的指导,并且将为使我方渔轮的船员切实遵守协定附件二“关于维持渔船作业秩序的规定”而努力。
此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渔业协会代表团团长 杨煜先生
副团长 萧鹏先生
日本国日中渔业协议会代表团团长 江口次作
一九六三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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