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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下工作团诸问题的答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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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3-15
第4版()
专栏:询问与答复

  关于南下工作团诸问题的答复
健夫、李斯同、洁庵、刘清扬、众裕、林启宗、王娴、么质中、郭大启、晓川诸先生:
你们所询问的南下工作团诸问题,兹请该团负责人解答如下:
问:理、工学院讲助,欲参加南下工作,可否?
答:只要不影响学校的教育,非常欢迎。
问:机械、驾驶等人材及其他技工,去投考要不要?
答:对新民主主义的建设有益的各种技术人员,均可投考,并表欢迎。
问:分配工作用什么作标准?
答:按工作需要、个人志愿和特长,分配到军事、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部门。
问:入团后,训练时间多久?
答:一个月到一个半月。必要时延长或缩短。
问:将来分配工作时,薪金制还是供给制?
答:除分配到军队者外,一般的都是薪金制。
问:证件丢掉了,可以投考不?
答:应另有确实可靠的证明,否则,不能投考。
问:现任职员愿参加者,家属生活如何解决?
答:按一般革命干部的家属待遇。特殊有技能者,可按人口给以一定的补助费,以维持温饱。
问:国民党的军官欲投考的要不要?伪政府职员要不要?
答:本团并非部队,不收原国民党军官。伪政府职员可参加考试。
问:录取后,不经过训练和学习即南下,可以不?
答;不可以。训练和学习是为了工作。不经过训练和学习即无法工作。
问:夫妇同时参加,分配工作能在一起否?
答:尽可能的照顾。即使不在一个机关,也不会离得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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