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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阿富汗的友好使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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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3-11-20
第1版()
专栏:社论

欢迎阿富汗的友好使者
阿富汗王国政府内务大臣阿布杜·卡尤姆,以及他所率领的阿富汗王国政府签订阿中边界条约代表团,应我国陈毅外交部长的邀请,定于今天到达北京。阿布杜·卡尤姆博士此行负有重要使命,他将代表阿富汗政府与我国政府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富汗王国边界条约,并在中国进行友好访问。对于友好邻邦阿富汗的贵宾们的莅临,中国人民表示热烈的欢迎。
阿富汗王国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阿富汗人民是具有反抗帝国主义侵略的英勇斗争传统的人民。近几年来,阿富汗人民为维护民族独立和发展民族经济,继续进行了巨大的努力,并且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中国人民一向钦佩阿富汗人民热爱独立和自由的精神,并为我们友好邻邦阿富汗不断取得新的成就而感到由衷的高兴。
中国人民和阿富汗人民之间自古以来就存在着亲密的友谊。我们的祖先在两千年前就曾共同开辟了著名的“丝绸之路”,为两国人民的友好交往打开了一条通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尤其是一九五五年中阿两国正式建立邦交以后,我们两国的友好合作关系,在传统友谊的基础上,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得到了令人鼓舞的发展。
我们两国政府在万隆会议上,同其他亚非国家一起,为反对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支持亚非各国人民的民族自决,加强亚非团结,进行了共同的努力。
我们两国政府的领导人相互进行了访问,进一步发展了两国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
一九六○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富汗王国政府签订了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中阿两国的友好合作关系从此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今年八月间在北京成立了中国阿富汗友好协会。
中国政府和阿富汗政府于今年六月在喀布尔就正式划定存在于两国之间的边界的问题举行了谈判。由于我们两国都抱有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的真诚愿望,双方顺利地就边界条约草案达成了协议,使谈判获得了圆满的结果。
中阿两国的友好合作关系,是牢固地建立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的,它反映了我们两国人民要求世世代代友好下去的愿望,并且为不同社会制度国家实行和平共处树立了一个良好的榜样。正如中阿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所强调指出的,“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富汗王国之间的睦邻关系和友好合作符合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并且有利于巩固亚洲和世界的和平”。
阿富汗王国政府在国际事务中坚持和平中立政策,坚持同社会主义国家保持友好,为维护亚非团结和促进亚洲和平,作出了积极的贡献。阿富汗政府一贯支持恢复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权利,反对美帝国主义制造“两个中国”的恶毒阴谋。中国人民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现在,中国和阿富汗边界条约即将签订,这是中阿两国友谊的又一重大的发展。阿布杜·卡尤姆博士这次不辞辛劳,前来我国签订中阿边界条约。这个条约将进一步把原来一直保持安宁的中阿边界用条约形式固定下来,从而将大大促进我们两国友好睦邻关系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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