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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市物资接管会各单位接管工作初步完成 即进行安置原机关人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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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3-16
第1版()
专栏:

  平市物资接管会各单位接管工作初步完成
 即进行安置原机关人员
【本报讯】北平市军管会物资接管委员会所属军政、财经、后勤、卫生、交通、电讯、房地产业各接管部门的物资接管工作业已初步完成,于十五日起开始集中力量进行安置原国民党机关人员工作,该会已指示所属各接管部门从速调查各接管单位原来职员情况,提出安置的方案和意见,供该会转呈军管会审查处理。该会对各接管单位的原来职员将进行甄别、酌情安置。安置办法计分:一、留用,二、训练,三、介绍入华北大学,或华北人民革命大学、华北财经学院,供给学校等学校学习,四、遣散等项。对自愿回原籍者,皆准许返回原籍,对遣散者皆发给遣散费,遣散费开支标准为:一、按原薪资实得数,折成米数,发给一个月的薪资作为遣散费,二、路费:通火车者发给车票,通轮船者发给船票价,不通火车轮船者发给大车脚价,每百里每人按小米八斤折发钞币,家属大人与本人同样发给,小口(十岁以下者)按四斤小米折发给。(朱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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