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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祝中朝经济文化合作协定签订十周年 中朝两国领导人互相致电祝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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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3-11-23
第1版()
专栏:

庆祝中朝经济文化合作协定签订十周年
中朝两国领导人互相致电祝贺
新华社二十二日讯 中国共产党和国家领导人今天打电报给朝鲜劳动党和国家领导人,热烈祝贺中朝经济及文化合作协定签订十周年,贺电全文如下:平壤朝鲜劳动党中央委员会委员长、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内阁首相金日
成同志,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委员长崔庸健同志:
欣逢中朝经济及文化合作协定签订十周年,我们代表中国人民、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向你们,并通过你们,向兄弟的朝鲜人民、朝鲜劳动党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致以最热烈的祝贺。
十年来,我们两国在友好互助和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全面迅速地发展了两国的经济和技术合作关系,大力促进了两国的文化交流事业。这种无产阶级国际主义的友好合作关系,不仅进一步加强了中朝两国人民用鲜血凝成的战斗友谊和伟大团结,促进了两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共同繁荣和高涨,而且对于加强社会主义阵营的力量、促进人类进步的事业,作出了重大的贡献。
现在,中朝两国人民都在以奋发图强、自力更生的革命精神,为建设社会主义的宏伟事业进行着忘我的劳动。我们两国人民紧紧地站在一起,为反对美帝国主义的战争政策和侵略政策、维护亚洲和世界和平,为反对现代修正主义、现代教条主义,捍卫马克思列宁主义,进行着坚决的斗争。中国人民对朝鲜人民在各个战线上取得的巨大成就,感到由衷的高兴。我们深信,随着我们共同事业的发展,中朝两国久经考验的兄弟友谊和互助合作关系,必将得到不断的巩固和加强。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 毛泽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刘少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 朱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周恩来
一九六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于北京
新华社二十二日讯 中国共产党和国家领导人今天收到了朝鲜劳动党和国家领导人的电报,热烈祝贺朝中经济及文化合作协定签订十周年。贺电全文如下:北京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毛泽东同志,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刘少奇同志,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朱德同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同志,亲爱的同志们!
值此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及文化合作协定签订十周年,我们谨以朝鲜劳动党中央委员会、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和政府以及全体朝鲜人民的名义,向你们并通过你们向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中国人民表示最热烈的祝贺和兄弟般的问候。
朝中两国的经济及文化合作协定,使得我们两国人民在长期的艰苦斗争中用鲜血结成的战斗友谊和团结,以及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互相支持和合作关系,得到了全面的扩大和发展。
十年来,根据这个协定,我们两国人民在建设社会主义的斗争中树立了紧密合作、互相积极支援的真正的无产阶级国际主义的光辉典范。
兄弟的中国人民,在自己国家最困难的时期,对于朝鲜人民的斗争毫不吝惜地给予了积极的支持和帮助。
伟大的中国人民,在以毛泽东同志为首的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高举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三面红旗,发扬百折不挠的自力更生的革命精神,勇敢地粉碎了国内外一切敌人的阴谋策动,克服了近几年来连续的严重自然灾害,使国民经济的一切方面有了全面好转,并且在建设更巩固、更健全的自主的国民经济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朝鲜人民一向像对待自己的成就一样为兄弟的中国人民所取得的成就而感到高兴,同时为千方百计地加强同他们的友谊和团结而不遗余力。
我们坚信,朝中两国人民在反对共同敌人的艰苦斗争中久经严峻考验而得到巩固和发展的友谊团结和合作关系,今后在反对帝国主义和现代修正主义、保卫马克思列宁主义纯洁性的共同斗争中将会进一步得到加强和发展。衷心地祝愿你们和兄弟的中国人民在使自己的祖国转变成为发达的拥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科学技术和现代国防的伟大社会主义强国的斗争中,在争取亚洲和世界和平的斗争中,获得更辉煌的成就。
朝鲜劳动党中央委员会委员长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内阁首相 金日成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委员长
 崔庸健
一九六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于平壤
新华社二十二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陈毅今天打电报给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外务相朴成哲,热烈祝贺中朝经济及文化合作协定签订十周年,贺电全文如下:
平壤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外务相 朴成哲同志:
在中朝经济及文化合作协定签订十周年的时候,谨向你致以热烈的祝贺。
我们高兴地看到,这一协定的签订和执行,对于加强中朝两国的友好合作互助关系、促进两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已经产生并将继续产生重要的作用。祝中朝两国人民的战斗友谊和伟大团结不断巩固和加强。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 陈毅
一九六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于北京
新华社二十二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陈毅今天收到了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外务相朴成哲的电报,热烈祝贺朝中经济及文化合作协定签订十周年。贺电全文如下:
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 陈毅同志:
值此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及文化合作协定签订十周年,我谨向你,敬爱的部长同志,致以最热烈的、兄弟般的祝贺。
我深信,我们两国人民以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无产阶级国际主义原则为基础的友谊团结和经济文化合作关系,今后将会进一步扩大和发展。衷心地祝你在反对帝国主义、为各国人民友好和世界持久和平的斗争中获得更光辉的成就。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外务相朴成哲一九六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于平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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