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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品收购和销售的几个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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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3-12-03
第5版()
专栏:

关于商品收购和销售的几个问题
杨春旭
在商业工作中为了很好地贯彻执行“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总方针,就需要在收购和销售上下功夫。我们社会主义商业是和资本主义商业根本不同的。社会主义商业是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的;资本主义商业是为资本家获取利润和剥削人民的。社会主义商业是实行计划流通的;资本主义商业是盲目无政府状态的。社会主义商业是全国统一的;资本主义商业是分散的。因此,从事社会主义商业的人,就需要根据这些特点,把生意做好、做活,使商业工作更好地为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服务。

商品收购和销售是生产领域和消费领域互相联结的“纽带”。紧紧地抓住这个“纽带”,对于促进整个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多快好省地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商品收购的多少是由生产出来的商品量的多少所决定的;销售的多少是由社会购买力的大小所决定的。这里,商业部门要处理好三方面的关系:第一,以商品生产单位、个人的出售为一方和商业部门的收购为一方的购销关系;第二,以消费单位、消费者的购买为一方和商业部门的销售为一方的购销关系;第三,以商业部门本身的收购为一方和商业部门本身的销售为一方的购销关系。它们共同反映了社会商品生产和社会商品需要的矛盾。由于我国商品流通的计划性和全国市场的统一性,社会商品生产和社会商品需要的矛盾便集中地反映在商业部门的收购和销售方面。这样就有可能在全国范围内计算商品购销的平衡账,并且不断发现商品购销中的问题,不断解决这些问题,自觉地正确处理社会商品生产和社会商品需要之间的矛盾。
为了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不仅需要生产和消费之间的平衡,而且需要供应和需求之间的平衡。商品生产和消费的平衡是供求平衡(即购销平衡)的基础。但是,不能说产消平衡了,供求就自然而然地平衡了。比如,从全国算账,生产的粮食可以保证全国人民的消费需要,这是产消平衡。它告诉我们供求是可能平衡的。但是,可能不等于现实,因为这时候商品还没有经过流通,生产和消费还没有见面,城市工矿区和农村集中的经济作物区没有粮食或者缺少粮食,粮食是在产粮区的生产队和社员手里,所以从供应和需求上说并没有平衡。可见,生产出商品是一回事,把商品收购起来并且供应出去,做到供求平衡是另一回事。社会主义商业应该担负起组织物资交流、促进供求平衡的任务。
商品总金额的供求平衡是很重要的,但是这只是一个方面,另一个方面是商品品种、数量、质量、规格的供求平衡。这两方面是互相结合,不可偏废的。其中,关系国计民生重大的主要商品是供求平衡的核心。应当从价值上计算商品总金额是多少,社会购买力是多少,看看平衡不平衡,这是绝对不可少的。也应当从数量上计算各种商品,特别是吃、穿、用等主要商品的可供量和需要量,以及它们的规格质量如何,消费者是否欢迎等等,这也是绝对不可少的。商业工作者要经常注意这样两个问题:(一)商品可供量和商品购买力,从金额上看是不是平衡?(二)商品的具体品种、数量、质量和需求是否平衡?是否对路?头一个是属于商品的价值问题,后一个是属于商品的使用价值问题,这两个缺一不可。
吃的、穿的、用的等商品应当有多少,要在生产上有计划地、按比例地加以安排。但是这方面的矛盾集中地反映在商业部门的收购和销售方面,因此,商业部门可以提意见、提要求,帮助生产部门合理安排计划。同时,也可以通过有计划地收购和销售活动,促进商品生产有计划地、按比例地发展。
收购是商品从生产领域进入流通领域的头一关,也是商业工作的起点。在日常工作中,对有些商品是放手收购的,或者叫做畅购;对有些商品是限制收购的,或者叫做限购。哪些应当多收购一些,哪些应当少收购一些,都有一定的界限,这种界限是由国家计划预先规定的。不能想畅购就畅购,想限购就限购。
生产出来的商品量是在计划中确定收购指标的最大界限。某些重要商品国家和人民都很需要,应当放手收购。但是,不能想收购多少就能够收购多少,而要看这一年社会上能生产出多少商品来,只生产出一百元的商品,收购的最大可能也只有一百元,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如果生产出一百元的商品,只收购八十元也不好,因为生产单位把所有生产出来的商品都能卖出去,也就是商业部门把他们的商品都能收购起来,对于发展生产是很有利的。社会主义经济应当把事前对生产的计划安排放在第一位,把事后对生产的购销调节放到第二位。总之,如果收购过头了或者该收购的不收购,对于发展生产、保证需要都是不利的。
消费者是否需要是是否限制收购的界限。一种商品的出世,对于社会来说总应当具有使用价值,否则社会不需要,商业部门就没有收购的理由。商业部门在收购的时候,就要对商品进行仔细的检验,看它们是不是人们需要的有使用价值的东西。经验证明,如果将这头一关不把守好,让那些没有用处的东西任意进入流通渠道,就难办了。所以,不应当生产什么,收购什么,生产多少,收购多少,而应该按照国家计划,该收购多少,就收购多少,做到“及时收购,同时安排”。
销售(这里指的是零售)是商品从流通领域进入消费领域(包括生产消费和生活消费)的最后一关。生产的目的是为了消费。生产出来的东西由商业部门收购起来,并没有解决再生产的问题。只有把收购起来的东西卖出去,使它进入消费领域,才能起到保证生产和生活需要、发展经济的实际作用。销售是社会对于这些商品生产部门劳动成果的考验,同时,也是社会对于商业工作的考验。生产单位和商业部门都愿意自己生产和收购的商品能够畅销无阻,最怕的是滞销。有些时候会出现这样的情况:生产者和商业部门都希望畅销,希望卖得快、卖得多,消费者却往往挑挑拣拣,选择得很严格。滞销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质量问题,有的是价格问题,有的是“货不对路”,有的是违背季节,当然,也有生产确实多了的问题,等等。解决滞销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对症下药,找出具体办法。该从生产上解决的,就从生产上解决;该从流通上解决的,就从流通上解决。总之,要加强计划性,做好综合平衡工作。商业部门要积极主动帮助生产部门解决这个问题。而且要认识到商店“进了一批货,还没有卖完,又有更好的东西生产出来了”,这种情况并不是坏事,而是大好事。这说明我国的生产正在一日千里地进步。对于一些商品,一时一地的滞销,还不能成为定论。例如,某些塑料制品在城市表现滞销是由于还没有大量下乡,某些新产品表现滞销是由于宣传不够,消费者还不知道,等等。可见,只要从各方面做好工作,是可以解决滞销的问题。
滞销固然是一种困难,但是,畅销也并不是“万事大吉”了。畅销了容易使人安于现状,麻痹大意,因此,也会引起盲目进货、不问质量的问题。如果对于这个问题没有预见性,不及时处理,发展下去,就会走到自己的反面,畅销变成滞销。
滞销了容易使人在收购上采取消极态度,向生产部门提出过于苛刻的要求。所谓“萝卜快了不洗泥,萝卜慢了剥层皮”,就是这种片面做法的表现。商业工作者应当冷静地估计情况,不要受某些临时的现象所蒙蔽。

脱销就是商品销售的中断,它表现了商品“供不应求”。积压就是商品的库存超过了正常周转的需要,它表现了商品“供过于求”。商业部门最好做到既不脱销又不积压。但是这一点的确是难以完全办得到的。对于这个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加强商品流通的计划性,尽量做到少脱销和少积压。如果出现了这种情况,要有正确的解决办法。
脱销和积压固然不好,但也不是绝对的坏事。要加以具体分析。分析的方法就是商品排队。关系国计民生十分重大的商品,比如粮食、棉花、棉布、食油等是不能脱销的。不仅不能脱销,还必须有相当数量的库存。注意加速周转、节约资金是必要的,但是,决不能因此而忽视保持合理库存的必要性。商业企业之所以需要保持合理的周转库存,就是为了防止商品脱销。但是,有些生产资料,比如运输车辆、排水灌水机械、拖拉机、电动机之类,只要生产上需要,就应当卖出去,暂时“库空如洗”也不要紧。因为这类东西,放在商业部门的仓库里,只是睡觉,一投入生产就能发挥作用。所以,这类东西按计划卖出以后,暂时发生脱销,也没有什么妨害。至于一些日用品,当然应当尽可能地遵守“品种齐全”的原则。但是,该放手卖的也要放手卖,不要怕某个牌号、某个规格的暂时脱销。比如说,熊猫牌收音机脱销了,有美多牌收音机也行。
“此处积压,彼处脱销”,“库房积压,柜台脱销”,“批发企业积压,零售企业脱销”等等,是属于商业工作本身的缺点,是做生意的大忌,应当时刻检查,坚决改正。
商品一时一地的脱销,不能充分证明东西确实少了。商品一时一地的积压也不能充分证明东西确实多了。一个企业的经理,脑子里只有本企业、本地区的观念是很不够的,还应当有全国观念。我们现在做的是全国范围的大买卖,不是一户或一个小集团的小买卖。所以,要有战略眼光,学会认识全局和分析全局。只要战略上方向对头,战术上又兢兢业业,生意一定能够做好。有些同志不大懂得这一点,一看到某些商品脱销就沉不住气,往往采取限制供应或者盲目抢购的办法;一看到某些商品积压,就想“甩包袱”,往往采取盲目削价处理或者限制进货、拒绝收购的办法。其结果常常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正像一个企业里的同志说的,昨天认为自己的商品是“皇帝的女儿不愁嫁”,到今天又得争着推销,成为“拉郎配”了。
我们现在处在轰轰烈烈的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东西还少,底子还薄,生产还赶不上需要。只要生产出来的商品,质量合格,又能长期保管,就应当积极收购起来,一时卖不出去,存起来也有好处。东西稍微多一点就叫嚷积压是不切实际的。我们的国内市场大得很,有多少东西都能容纳得下。当然,并不是说,不需要积极打开销路,也并不是说,对那些暂时还供不应求的商品,应当存下来不卖。有人说:有些商店“见东西多了就惜购,见东西少了就惜售”。这话是有一定道理的。应当切实防止和改正“惜售”和“惜购”这两种倾向。

零售和批发的分工是商业组织技术上的一个进步。首先,批发企业的设立,消除了工厂多头推销的困难。现代化的工厂,生产效率很高,一个工厂的产品绝不是一个零售商店能够“包销”得了的。如果没有批发企业,势必要使工厂直接向千百个零售商店直接供货。而这些零售商店又散布在全国各个地区,工厂是不可能满足它们的零售需要的。同时这样作还会对工厂的生产带来严重的不利影响。其次,批发企业的设立,消除了零售商店多头进货的困难。零售商店销售的商品成千上万,这些品种往往由许多地区的许多工厂分别制造。如果零售商店直接去各工厂进货,商店的人员和开支就不知要增加多少倍,这是根本办不到的。即使能办到,那也会造成全国几百万采购人员“满天飞”,零担货物到处运,交通运输部门也受不了。再次,在我国建立了统一的社会主义市场的条件下,批发企业的设立,使全国商品流通有了“蓄水池”。这种“蓄水池”使国家的商品分配和商品交换工作更加集中,更加机动,便于统计监督,便于加强计划性。这一点,对于实行从六亿五千万人口出发,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方针具有重要的意义。
批发和零售分工以后,也产生了新的问题。批发企业的设立,在商业内部增加了环节,使商品的流通免不了要走一些曲折的道路。这可以在精心规划的条件下,将迂回的部分减到最低限度。总的来看,批发企业的设立,按经济区域组织合理流通的工作是加强了,而不是削弱了。
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之间的正确关系应当是:批发为生产服务、为零售服务,零售为消费服务、为批发服务。把批发和零售的关系处理好,是为了更好地为生产服务、为消费服务。批发企业要根据零售企业的实际需要,满腔热情地为他们组织货源。凡是零售企业需要的商品,要千方百计地为他们迅速采购、及时供应。凡是零售企业不需要的商品,不要勉强推给他们,因为“蓄水池”是自己,不是他们。批发企业通过组织适销对路的商品,为生产服务。对于生产企业生产出的合格的商品,应当及时收购。对于生产企业所需要的原料材料,应当及时组织供应。
零售企业应当根据消费者的需要从批发企业进货,勤进快销,加速周转。但是,要为批发企业着想,坚决避免一看见某些商品销路不好就向批发企业退货;一看见某些商品销售快了又从批发企业抢购。经验证明,销售不快往往是盲目进货的结果,销售中断往往是盲目退货的结果。

社会主义商业在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的前提下,应当赚取合理的利润。社会主义商业的盈利是国家积累建设资金的一个重要方面。当然,社会主义商业的赚钱和资本主义商业的赚钱是没有丝毫共同之点的。资本主义商业是为了追求最大利润,损人利己。社会主义商业的赚钱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是为了发展生产、扩大建设。资本主义商业的赚钱是唯利是图,利润高于一切,“利大大干,利小小干,没利不干”。社会主义商业的赚钱是服从政策要求,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方面利益的。有些关系国计民生十分重大的商品,在党的政策和国家计划允许的范围内,即使赔钱也要经营。
社会主义商业应当正确对待盈利和亏损问题,合理的利润必须有,没有合理的利润是错误的。该赚钱的一定要赚钱,该赔钱的允许赔钱。从全国企业来说,赚钱的应当是绝大多数,赔钱的只能是极少数。从全部商品来说,赚钱的应当是绝大多数,赔钱的只能是极少数。盈利的企业应当增加盈利,允许亏损的企业,应当尽可能地减少亏损。
增加盈利、减少亏损的根本途径是改善经营管理,把生意做好。这里的中心是降低流通费用和提高服务质量。改善经营管理的潜力是永远挖不完的。在精简流通环节、合理组织运输、降低商品损耗、妥善组织劳动、及时了解商情等方面,要做的事情多得很。因此,亏损的企业固然要积极努力,缩小或者扭转亏损;没有亏损的企业,也不要满足于现在的工作状况或者掩盖经营管理上的缺点,而更要积极努力,增加盈利。
总之,不论处理盈利或亏损问题,都要从“发展经济,保障供给”出发,不应当单纯在赔赚问题上打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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