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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自办灌区 稳定发展生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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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3-12-13
第2版()
专栏:

群众自办灌区 稳定发展生产
惠民北渠水利统一管理委员会
河北涿鹿县惠民北渠是一个一直坚持由群众自管、自用、自修的灌区。这个灌区兴建较早,但直至解放后,才在民主改革的基础上,进行了渠系整顿,由原来十五个小灌区,逐步地合并成惠北、千石、长顺、民生四个灌区。为了有计划地引用桑干河、洋河的水源以扩大灌溉效益,从一九五九年起,又合并成惠民北渠灌区。
这个灌区经过渠系调整和改善,延长了渠线,建立和健全了管理组织、规章制度,灌溉面积由一九四八年的九万九千亩扩大到现在的十一万亩;灌区下游耕地,解放前用水没有保证,现在有了保证;灌区农业产量获得了稳定增产,一般年平均亩产粮食四百斤左右,丰收年亩产五百斤上下。今年是历史上少见的旱年,自去年八月至今年八月近一年间没落过透雨,仍然获得较好的收成。预计平均每亩产量在三百五十斤左右,比非灌区高百分之三十至五十。这个灌区已成为涿鹿县的粮食生产基地。
惠民北渠是清水、洪水两用渠道。每年夏季桑干河的洪水,含有大量有机质肥料,当地农民历来有利用洪水淤灌的习惯。他们认为:淤灌一次等于每亩施两千至三千斤肥料,不仅当年庄稼长得好,下一年接着还是高产,每亩可收五百到六百斤,因此每年淤灌面积达到二万亩到三万亩。
我们办好灌区的主要经验有以下几点:
第一,专业机构与群众管理组织相结合。灌区的专业管理机构是水利统一管理委员会,以下按渠系设立惠北、千石、民生、长顺渠四个分管会和四个管理站,共计有管理人员四十人。这两级机构的任务是:贯彻上级机关的指示和执行灌区受益群众代表会议的决议;领导灌区群众进行工程岁修、养护;负责分水、配水、浇地和工程整修的技术指导;征收水费等。办公费用、管理人员工资和口粮完全由水费和水利粮解决。水利统一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统管会”)业务上受县水利部门指导,行政上由工委(县的派出机关)领导。这些专管人员来自受益群众,所谓“(过去)在家种地,(现在)出来看渠”,他们一般都热爱水利事业,兢兢业业地工作,因此得到了群众信任。大多数人在渠道上干了十年以上,有的干了二三十年,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有半数以上的人员,能够进行渠道、建筑物的设计、施工或测量。由于土生土长,又亲自参加渠道维修养护劳动,深入田间,许多人熟悉地形、土壤,能够根据作物面积及需水特点进行配水,做到合理而及时。
群众性的管理组织是支斗渠委员会。整个灌区按渠系管理的实际需要,建立了一百零七个支斗渠委员会。任务是:负责领导本支斗渠的岁修清淤和养护工作;提出放水配水计划;领导生产大队浇地。支斗渠委员会的成员共计二百五十五人,大部分是生产大队的水利股长和政治可靠、有工作经验的老农。这些人员每年在渠道一般工作三十天左右,其余时间回生产队参加劳动,在渠道上做的工都折款抵交本生产队水费,由生产队给他们记工分。设立支斗渠委员会的主要作用有以下三点:
1、减少专管人员。他们浇地时负责管水,修渠时上渠劳动,其余时间回队生产,解决了用水最紧张时专管人员不足的矛盾。
2、减少用水纠纷。在灌水时期,支斗渠委员会成员经常深入田间,检查墒情、灌水质量,按照情况评议,该给水就给水,不该给水的不给,可以做到分水配水合理,减少了用水纠纷。
3、随时整修渠道,保证输水通畅。支斗渠委员下地、上渠,每人带一把铁锨,走到哪里修到哪里,发现渠道阻水或跑水,小活自己干,大活通知生产队派人及时整修。这样不仅保证了渠道通水无阻,而且避免了决口跑水。
第二,民主管理,水权集中。灌区的最高权力机关是由受益单位组成的灌区群众代表会议。代表会每年定期召开两次,通过财务预决算,制订渠道岁修清淤的计划和配水计划、管理工作的章程和用水公约,和选举管理委员会成员。代表会做出决议后,报县领导机关批准,交统管会执行。
灌区调配水量的权力强调集中。配水计划经代表会通过和上级部门批准以后,交专管机构掌握执行,其他任何机关和个人都不能任意开闸放水。对各用水单位一律照章办事,一视同仁。统管会同志说得好:要水的不论什么机关和个人,我们都看成是平等的受益单位,按规定该给水就给水,不该给水,任何人说话要也不行。今年县委负责同志下地劳动时,看到自己机关生产地的玉米受了旱,向统管会提出要求放水浇地,经过支斗渠委员会同志检查后,认为墒情还好,便当面告诉县委负责同志不能供水。对于私自放水的单位或个人,代表会的决议规定:每浇一亩罚四十个工,有关单位的负责人要在灌区代表会上进行检讨。近几年严格地执行了这项规定,基本杜绝了私自放水现象,用水秩序一年比一年好。
为了节约水量,灌区实行了简易的计划用水。大田凭配水证用水,专管机构开配水证配水到大队,再由大队安排各生产队用水。水量分配后,节约归己,浪费不补,到时不浇过时也不补。灌区稻田按排轮灌(一个排就是一个轮灌组,一般为一千五百亩左右),平时规定三天轮灌一次,每次用水一昼夜;每排还划分小排(一般为五百亩左右),各排把昼夜的用水时间划分为上午、下午、夜里三个时段,分水给三个小排,各小排的用水时间每轮水倒换一次。灌区闸门由管水员掌握,按制度当轮则开,不当轮则闭。斗门开关一律由专人掌握,其他任何人不得乱开乱启。去年有一个公社党委负责同志派人去开闸放水,因为没有用水证,当即被统管会的同志拒绝了。
第三,依靠群众,自给自足。惠民北渠本着量出为入稍有积累的精神,历来依靠水费自给自足。解放后十多年,没有让国家补贴过灌区管理、工程维修费用。每年水费征收十五万到十七万元左右(包括出工料折款),其中百分之七十五用于工程岁修、清淤和建筑物更新,其余百分之二十五用于管理费。水费标准是根据用水量以亩计征,每亩大田一元,水稻二元,菜田一元五角。一九五四年以前,分麦秋两季计征。一九五五年以后,改为每年年终交纳。受益群众对交纳水费已养成良好习惯,都能按时送到统管会。征收现金很少,主要是以工料抵纳水费。出工、出料是由受益单位按受益面积均摊,最后齐工找价。受益单位如因灾减产,规定应纳水费能缓不能免,上年可以缓到下年。
为了减轻受益群众负担,灌区还利用渠道两岸的堤栽了三十多万株树。这些树木基本上能满足渠道建筑、打坝等用料,同时对堤岸也起了很好的保护作用。
惠民北渠灌区历来就是完全由群众自管、自用、自修的一个灌区。管理人员工资及渠道工程费用完全由水费收入解决。民生、长顺两个灌区,管理人员口粮也是由生产队解决。一九五九年,千石、长顺、惠北、民生四个灌区合并后,管理人员口粮转由国家供应。一九六二年,统管会人员口粮统一改由灌区各受益单位分担,群众也认为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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