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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会通过“援”外授权法案 规定更多露骨干涉受“援”国的苛刻条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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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3-12-15
第4版()
专栏:

美国会通过“援”外授权法案
规定更多露骨干涉受“援”国的苛刻条件
新华社十四日讯 华盛顿消息:经过八个多月的激烈争吵后,美国国会昨天最后通过了一九六四财政年度的对外“援助”授权法案。这个法案已经提交总统签署生效。
众议院和参议院分别在本月九日和十三日通过的这个法案,是本月初两院联席会议达成的折衷案。它授权政府在自今年七月一日开始的财政年度内向外国提供总数不超过三十五亿九千九百零五万美元的“援助”,其中经济“援助”款项为二十五亿九千九百万美元,军事“援助”款项为十亿美元。这个总数比肯尼迪政府原来提出的要求减少了大约九亿美元。
这一法案还给今后的对外“援助”添加了更多露骨地干涉受“援”国内政和外交的苛刻条件。这些条件包括:不向任何用飞机或船只运货到古巴去的国家提供“援助”;凡自一九六二年元旦以来曾经采取某些措施“侵犯”美国财产而又未迅速给予补偿的国家,应停止其美“援”,这些所谓“侵犯”美国财产的行动包括国有化、“歧视性赋税”、废除合同、没收等等;凡是任何“参与或策划”针对美国或另一接受美“援”国家的“侵略性军事活动”的国家,均不给予“援助”:凡在一九六五年年底之后仍未答应同美国签订所谓“投资保障协定”的不发达国家,一律不给予美“援”。法案还特别规定,只有在总统判定对印度尼西亚的“援助”“对美国的国家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条件下,才得给予该国“援助”。
国会定日内开始讨论“援”外拨款法案,以确定各项“援”外开支的具体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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